孽:灾祸。 天造成的灾祸,还可以回避。 与“自作孽不可活”相对而言,表示天灾还不及人祸可怕。语出《书.太甲中》:“天作孽,犹可违;自作孽,不可逭。”《儿女英雄传》三回:“这人力定可回天,便叫作‘天
源见“得陇望蜀”。比喻人心不足,所求无厌。明 无心子《金雀记.临任》:“真薄幸,原何陇 蜀相兼并。”清王士禛《池北偶谈.葛端肃公家训》:“理刑之官,非可以兼辅导,若如所请,将来陇 蜀之请,又不知其如何
同“方枘圆凿”。《史记.孟子荀卿列传》:“梁惠王欲谋攻赵,孟轲称大王去邠。此……持方枘内圜凿,其能入乎?”司马贞索隐:“按:方枘是笋也,圜凿是孔也。谓工人斫木,以方笋而内之圜孔,不可入也……谓战国之时
《晋书.王戎传》附王衍:“王衍字夷甫,神情明秀,风姿详雅。……有盛才美貌,明悟若神,常自比子贡。兼声名藉甚,倾动当世。妙善玄言,唯谈《老》、《庄》为事。每捉玉柄麈尾,与手同色。义理有所不安,随即改更,
非常:异乎寻常。 意谓卓越的事功,必待豪杰之士去建立。语出汉.司马相如《难蜀父老》:“盖世必有非常之人,然后有非常之事;有非常之事,然后有非常之功。非常者,固常人之所异也。”《文选.陈琳〈为袁绍檄豫
毫无保留地端出来。《警世通言.庄子休鼓盆成大道》:“饭罢,田氏将庄子所著《南华真经》及《老子道德》五千言,和盘托出,献于王孙。”后引申为形容说出事物的全部情况。清代黄羲之《答张尔公论茅鹿门批评八家书》
以“无为”的态度去作为,以不搅扰的方式去作事。 古代道家所宣扬的清净无为思想。语出《老子》六三章:“为无为,事无事,味无味。”《文选.张衡〈东京赋〉》:“为无为,事无事,永有民,以孔安。”薛综注:“
同“襦温袴暖”。宋毛滂《天香.饯钱塘太守内翰张公作》词:“碧瓦千家,少借襦袴余暖。”
见〔兵者凶器,不得已而用之〕。偏正 没有其他办法,只好用这个办法。《六韬· 文韬·兵道》:“圣王号兵为凶器,~。”△多用于情状方面。【词语不得已而用之】 成语:不得已而用之汉语大词典:不得已而用之
见“怀铅提椠”。【词语握管怀铅】 成语:握管怀铅汉语大词典:握管怀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