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汉书》卷三十六《楚元王传》:“初,元王敬礼申公等,穆生不耆酒,元王每置酒,常为穆生设醴。及王戊即位,常设,后忘设焉。穆生退曰:‘可以逝矣!醴酒不设,王之意怠,不去,楚人将钳我于市。’称疾卧。申公、白
同“子敬琴亡”。唐戴叔伦《吊畅当》诗:“徒闻子敬遗琴在,不见相如驷马归。”
比喻以讹传讹,亦喻穿凿附会,曲解原意。楚国郢都有人给燕国相国写信,因为时值晚上,灯光不亮,就对拿蜡烛的人说,举蜡烛。嘴里说着,无意中连“举烛”二字也写到信上。燕相国读后十分高兴。他说,举烛是崇尚光明的
本义为小儿;又喻指笋或作笋的别名。唐代杜甫《漫兴》诗:“竹根稚子无人见,沙上凫雏傍母眠。”宋代姚宽《西溪丛语》:“杜牧之诗:‘小莲娃欲语,幽笋稚相携。’言笋如稚子,与‘竹根稚子’同意。”《事物异名录.
源见“罢官还犊”、“饮马投钱”。指为官廉洁,一丝不苟。唐李绅《闻里谣效古歌》:“上有明王颁诏下,重选贤良恤孤寡。春日迟迟驱五马,留犊投钱以为谢。”
唐李贺《金铜仙人辞汉歌》:“衰兰送客咸阳道,天若有情天亦老。”后以“咸阳送客”谓临离故乡,依依不舍。宋刘辰翁《兰陵王.丙子送春》词:“想玉树凋土,泪盘如露。咸阳送客屡回顾,斜日未能度。”
同“鸢肩火色”。明高启《马周见太宗图》诗:“书生未有鸢肩相,只说君臣际会难。”
源见“楚弓楚得”。谓丢失宝贵之物。清赵翼《题元遗山集》诗:“无官未害餐周粟,有史深愁失楚弓。”
得意:称心如意。 旧指过于称心如意的事,不宜再干第二次。 意谓第一次顺利,第二次就可能出现麻烦,所以应当知道节制。语出清.朱柏庐《治家格言》:“凡事当留余地,得意不宜再往。”《三侠五义》七回:“公
狼和狈常合伙伤害牲畜,因以比喻相互勾结干坏事。《隋唐演义》八五回:“安禄山向同李林甫狼狈为奸。”清.吴趼人《近十年之怪现状》一六回:“好在彼此都是狼狈为奸的,虽彰明较著,亦不妨事。”鲁迅《两地书》三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