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宋置,属宣城县。即今安徽宣州市北七十里水阳镇。《舆地纪胜》卷19宁国府:水阳镇,“南唐始曰水阳渡,受给圩户租米,后因为镇”。句溪北流至此,东受高淳诸湖分流之水,以此得名水阳江。清置巡司于此。在安徽省
在今江苏宝应县东。《方舆纪要》卷23宝应县:长沙沟在“县东二十五里。西接运河,东入广洋湖”。
金置,属合河县。在今山西兴县西北黄河畔。
即今内蒙古东胜市西罕台庙乡。清同治年间在此修建了一座喇嘛庙,称坎台庙。民国初形成村落。“坎台”,蒙古语意为最高的山丘。
唐初置, 属州。 治所在今贵州遵义县北。后属播州。开元二十六年 (738) 废。
亦名蕃人河、老鹳河。在今江苏南京市东北。宋《景定建康志》卷19“芦门河”条引石迈《古迹编》云:“芦门河在芦门漾之侧,建炎间始开,以通真州,亦名蕃人河,合黄天荡南,王谏议芦场内是其处。按此河以蕃名,而不
清改山西布政使司置,治所在太原府(今山西太原市)。辖境相当今山西省。简称晋,别称山右、河东、三晋。在中国中部,位于黄土高原东端太行山与黄河中游峡谷之间。因地处太行山之西得名。面积15.6万平方千米。人
南齐建武三年(496)置,属益州。治所即今四川眉山县。左郡为僚族聚居地,辖境相当今四川眉山、丹棱等县地。梁改为齐通郡。
治所在今四川大竹县东南。《宋史·地理志》 作“隣山县”。
十六国前秦置,在今陕西淳化县东嶻㠔山北固贤。《元和志》卷1三原县:“以其地西有孟侯原,南曰丰原,北曰白鹿原。”故名。北魏太平真君七年(446)改置三原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