包头镇
又作泊头、箔头、博托。俗称西包头。即今内蒙古包头市。其名一说来自该处的博托河;一说来自蒙语包克图,意为有鹿之地;一说即汉语“泊头”,即船舶停靠处。清康熙、雍正间,始有内地商人农民来此经商垦辟,建包头村。嘉庆十四年(1809) 置巡司, 属萨拉齐厅。 同治十年(1871)始设包头镇。1923年升为包头设治局。
又作泊头、箔头、博托。俗称西包头。即今内蒙古包头市。其名一说来自该处的博托河;一说来自蒙语包克图,意为有鹿之地;一说即汉语“泊头”,即船舶停靠处。清康熙、雍正间,始有内地商人农民来此经商垦辟,建包头村。嘉庆十四年(1809) 置巡司, 属萨拉齐厅。 同治十年(1871)始设包头镇。1923年升为包头设治局。
在今贵州黎平县东南。《方舆纪要》卷121黎平府洪州泊里长官司:洒洞山“在司 (今洪州镇)西南。下有泉,曰洒洞泉,亦名神泉。明初俞海克蛮贼于此”。
春秋时莱邑。在今山东昌邑市南八十里。《左传》: 襄公六年 (前567),齐人伐莱,“莱共公浮柔奔棠。……晏弱围棠,十一月丙辰而灭之”。即此。
春秋晋邑,战国属赵。在今河北隆尧县西。《左传》: 哀公四年 (前491),国夏伐晋,“会鲜虞,纳荀寅于柏人”。即此。古邑名。春秋晋邑。战国属赵。在今河北省隆尧县西。《左传》哀公四年(前491年):国夏
①唐神龙三年 (707) 析湘阴县置,属岳州。治所在今湖南平江县东南三十里金铺观。元和四年 (809) 迁治今平江县。五代楚改名平江县。②1914年改昌化县置,属广东琼崖道。治所即今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
亦名邻水。即今四川重庆市东北之御临河。清乾隆《巴县志》卷2:大洪江“县东一百五十里”。李元《蜀水经》卷5:“江水又东北受邻水。邻水有二源,俱出大竹县……仙门水南经龙门镇为大洪溪,南入邻水,邻水又西南经
即今广东台山市北大江镇。清光绪《广东舆地全图》:新宁县(今台山市)北有大江墟。
一名瑶冈岭。在今湖南资兴市东南。《寰宇通志》 卷60郴州: 浦溪山 “在兴宁县 (今兴宁镇)东南六十里。顶有天鹅池、龙须带、刘江仙祠”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82: 浦溪山“高万丈,周二百里。顶有雁池,俗名
即今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东库尔契利克河。清徐松《西域水道记》卷4:“伊犁河既会察林西北流百里而近径托博罗尔山南,又西北流径布喀岭北,凡百余里,车里克河自南来入之。”
一名契山。又名元玉山。在今云南凤庆县西南十五里。《明一统志》 卷87顺宁府: 偰山 “在府北一十五里。 重冈叠, 苍翠如画”。
即邹峄山、峄山。在今山东邹城市东南二十里。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: “二十八年,始皇东行郡县,上邹峄山,立石。” 《正义》 引 《国系》 云:“邾峄山亦名邹山,在兖州邹县南三十二里。鲁穆公改 ‘邾’ 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