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头著可长官司
明洪武七年(1374)改平头著可通达等处长官司置,属思南宣慰司。治所即今贵州松桃苗族自治县西南平头乡。永乐十二年(1414)属乌罗府。正统三年(1438)改属铜仁府。清嘉庆二年(1797)改属松桃厅。
明洪武七年(1374年)改平头著可通达等处长官司置,治今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西南。属铜仁府。清因之,属松桃厅。后废。
明洪武七年(1374)改平头著可通达等处长官司置,属思南宣慰司。治所即今贵州松桃苗族自治县西南平头乡。永乐十二年(1414)属乌罗府。正统三年(1438)改属铜仁府。清嘉庆二年(1797)改属松桃厅。
明洪武七年(1374年)改平头著可通达等处长官司置,治今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西南。属铜仁府。清因之,属松桃厅。后废。
①南朝梁改武阳县置,属西江阳郡。治所在今四川彭山县西北五里。西魏改为隆山县。②隋开皇三年 (583) 改武阳县置,属戎州。治所在今四川犍为县东南十五里岷江东岸。《旧唐书·地理志》 犍为县: “因 (犍
在今湖南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东四十里。《清一统志·靖州》: 鸿陵山 “自金紫岭迤逦而南,峻拔凌云,冬春雪凝,玉立天表”。
春秋鄀国都城,后入楚。在今河南淅川县西。《左传》: 僖公二十五年 (前635),“秦、晋伐鄀。楚斗克、屈御寇以申、息之师戍商密”。即此。《汉书· 地理志》 弘农郡丹水县: “密阳乡,故商密也。”古邑名
①在北京市西山支脉翠微山西南山脚下。是八大处中第一处。旧称翠微寺。又称善应寺。始建于明弘治十七年(1504)。清康熙十年(1671)重修。前殿为释迦殿,后殿为娘娘殿。寺后有两棵相传是元代种植的白皮龙爪
即今浙江余姚市西北三十四里泗门镇。清光绪 《余姚县志》 卷1 《市肆》有第四门市。
泛指黄河以北地区。《尚书·泰誓中》: “王次于河朔。” 孔传: “渡河而誓,即誓而止于河之北。” 《三国志·魏书 ·袁绍传》: “威振河朔,名重天下。”古地区名。泛指黄河以北地。《尚书·泰誓中》:“惟
北魏神䴥元年 (428) 置, 治所在今山西临汾市。太平真君二年 (441) 降为禽昌县。北魏神䴥元年(428年)置,治今山西省临汾市。因太武帝擒赫连昌于此,故名。辖境相当
即今四川简阳市北养马镇。民国 《简阳县志》 卷2: 杨马河 “一作养马河。采访册按,《乾隆志》 作杨马河场,距城二十七里”。
在今浙江临海市东南十八里钓鱼亭乡。《明史·忠义传二》: 嘉靖三十 一年 (1552),“台州知事溧水武追倭钓鱼岭, 力战死”。 即此。
清雍正时置,属西宁办事大臣。为玉树四十族之一。驻牧地在今青海玉树县西南与杂多县交界处,子曲河南北两岸。清末与上阿拉克硕土司合并为拉休土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