汾城县
1914年改太平县置,属山西河东道。治所即今山西襄汾县西南三十二里汾城镇。以汾水为名。1928年直属山西省。1954年与襄陵县合并为襄汾县。
旧县名。1914年以太平县与江苏、安徽、浙江、四川四省太平县重名,改名汾城县,治今山西省襄汾县西南汾城镇。1954年撤销汾城县,与襄陵县合并设置襄汾县。
1914年改太平县置,属山西河东道。治所即今山西襄汾县西南三十二里汾城镇。以汾水为名。1928年直属山西省。1954年与襄陵县合并为襄汾县。
旧县名。1914年以太平县与江苏、安徽、浙江、四川四省太平县重名,改名汾城县,治今山西省襄汾县西南汾城镇。1954年撤销汾城县,与襄陵县合并设置襄汾县。
清康熙四年(1665)改镇守辽东等处将军为镇守奉天等处将军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改设奉天省,治所在奉天府 (今辽宁沈阳市)。辖境相当今辽宁省 (旧柳边西北地除外) 和内蒙古哲里木盟部分及吉林西
即今河北安新县南端村镇。清同治 《畿辅通志》 卷47安州图: 东南有端村镇。
地区名。一作沮中。在今湖北南漳县西蛮河流域。《三国志· 吴书 · 朱然传》: 赤乌五年(242),“征柤中”。裴注引 《襄阳记》 曰: “柤音如租税之租。柤中在上黄界,去襄阳一百五十里。魏时夷王梅敷兄
即今四川邻水县。《宋史·地理志》: 隣水县: “乾德四年,移治崑楼镇。”
1924年日本占领期间置,属高雄州。治所即今台湾省高雄市。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仍设高雄市,为台湾省辖市。在台湾省本岛西南部。是台湾第二大城市。北、东、南为高雄县境所包,西临台湾海峡南口。面积153
今四川甘洛县西北坪坝乡。清嘉庆《四川通志》卷89越巂厅:平坝铺“在厅北一百九十里”。
即今中国著名大河黄河。最早称为 “河水”。黄河之名首见于 《汉书·高惠高后文功臣表》: “封爵之誓曰: 使黄河如带,泰山如厉,国之永存,爰及苗裔。” 《三国志· 魏书 · 袁绍传》 裴注引 《献帝传》
在今湖北天门市东南。《清一统志·安陆府》:乾滩河“在天门县东六十里。一名田二河,诸水汇流至此,复分二流, 一自张家池口入汉,一自竹筒河入汉川县界”。
即今河南淇县南折胫河。《诗经·卫风·竹竿》: “泉源在左,淇水在右。” 《水经·淇水注》:“淇水又东,右合泉源水。水有二源,一水出朝歌城西北,东南流。其水南流东屈径朝歌城南,又东与左水合,谓之马沟水。
即今红河在云南个旧市南一段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115蒙自县: 梨花江“在县东南。源自纳楼茶甸境,流入县界,其上源即礼社江也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