白水江?酬长官司
明正德十六年(1521)置,属芒部府。治所在今云南彝良县东北九十四里果稠。嘉靖五年(1526)属镇雄军民府。清初废。
明正德十六年(1521)置,属芒部府。治所在今云南彝良县东北九十四里果稠。嘉靖五年(1526)属镇雄军民府。清初废。
元置。治所在今贵州贵阳市西北。后废。元置,治今贵州省贵阳市西北。后废。
即今广西荔浦县南之荔浦河。《元和志》 卷37荔浦县: “荔江水在县南一里。” 《明史·地理志》荔浦县: “又荔江在南,下流入漓江。” 清康熙 《荔浦县志》 卷1: 荔江 “水色如荔,故名”。
清代内蒙古六盟中的东部四盟,即今内蒙古哲里木盟、卓索图盟、昭乌达盟和锡林郭勒盟。旧内蒙古六盟中的东部四盟,即哲里木、卓索图、昭乌达、锡林郭勒四盟。卓索图盟已于1950年撤销,划归热河、辽宁、内蒙古三省
在今四川射洪县西北四十里金华镇。为盐场。民国设场知事。
即今四川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西南梅江河。清光绪《秀山县志》卷1:太阳山在“县西一百三十里。邑梅水出焉,东南流五十里屈废邑梅司北”。《清史稿·地理志》 秀山县:“邑梅河在东南,有红河溪会嘉塘河东北流注之
又作东塘墟。在今河北青县东北。《宋史·河渠志五》:景德元年(1004),“诏沧州、乾宁军谨视斗门水口,壅潮水入御河东塘堰,以广溉荫”。后废。
西魏置,治所在绥化县 (今山西永济市虞乡镇西北)。《寰宇记》 卷46蒲州虞乡县: “绥化故城,后魏绥化郡及绥化县所理也。在县西北三十里。周废。” 王仲荦 《北周地理志》 云: “按: 《寰宇记》之后魏
1912年改清水河直隶厅置,属山西省。治所即今内蒙古清水河县。1914年划归绥远特别区绥远道。1928年属绥远省。1954年划归内蒙古自治区。在内蒙古自治区中南部、黄河东岸,邻接山西省。属呼和浩特市。
春秋晋邑。在今山西清徐县西。《左传·襄公十八年》: 中行献子梦中 “见梗阳之巫皋”。昭公二十八年 (前514),“魏戊为梗阳大夫”。皆此。
唐置,在今甘肃玉门市赤金镇稍东。《元和志》卷40玉门县:“玉门军,开元中玉门县为吐蕃所陷,因于县城置玉门军。天宝十四年,哥舒翰奏废军,重置县。”见“玉门县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