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安长官司
明洪武八年 (1375) 置,属播州宣慰司。治所即今贵州黄平县南重安镇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121黄平州: 重安废长官司 “司近重安江,故名”。万历二十九年 (1601) 废。
明初置,治今贵州省黄平县西南重安江。属播州宣慰司。万历二十八年(1600年)废。
明洪武八年 (1375) 置,属播州宣慰司。治所即今贵州黄平县南重安镇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121黄平州: 重安废长官司 “司近重安江,故名”。万历二十九年 (1601) 废。
明初置,治今贵州省黄平县西南重安江。属播州宣慰司。万历二十八年(1600年)废。
明洪武元年 (1368) 改乾宁军民安抚司置,属广东省。治所在琼山县 (今海南省琼山市)。二年 (1369) 降为琼州。三年 (1370) 复升为琼州府。辖境相当今海南省地。清光绪三十一年(1905)
即今湖北荆沙市东北长湖。《清一统志·荆州府》“王湖”条下:瓦子湖“一名长湖。上通大漕河,水面空阔,无风亦澜。会三湖之水以达沔。相近有象湖、豉湖”。
元元贞元年 (1295) 升新淦县置,属临江路。治所即今江西新干县。明洪武初复降为新淦县。元元贞元年(1295年)升新淦县为州,治今江西省新干县,属临江路。辖今江西省樟树市和新干县地。明洪武初复降为县
南朝梁末置,治所在采石镇 (今安徽马鞍市西南)。陈天嘉五年 (564) 废。
明洪武五年 (1372) 降高州置,属叙州府。治所在怀远寨 (今四川高县北)。正德十三年(1518) 复升为高州,迁治中坝 (今高县)。清顺治初改为高县。民国初属四川永宁道。1928年直属四川省。在四
①即白马津。在今河南滑县东北。为战国时黄河津渡处。《战国策·燕策二》:苏代说燕王曰:“决白马之口,魏无济阳”,即此。②在今湖南岳阳市东北。《水经·江水注》:“江水自彭城矶东径如山北,北对隐矶,二矶之间
在今江苏句容县东南茅山。《舆地纪胜》卷17建康府:小茅峰“在中茅峰背。新室地皇三年及汉建武七年遣使赍金献于三君,并埋此”。明弘治《句容县志》卷4:“小茅峰在中茅峰之北,即三茅君所居。”
明置,在今云南广南县西。后废。
在今山东临沂市东北六十里。《方舆纪要》卷33沂州 “艾山” 条下: 炉山 “旧产金”。
①唐、五代方镇名。唐乾宁二年(895)升同州为匡国军节度,治所在同州(今陕西大荔县)。天祐三年(906)废。五代梁复置,改名忠武军,后唐复名匡国军。北宋初废。②五代方镇名。后梁改忠武军置,治所在许州(