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家场
即今四川隆昌县西北黄家镇。清咸丰《隆昌县志》 卷10: 黄家场 “县西北六十里”。
即今四川隆昌县西北黄家镇。清咸丰《隆昌县志》 卷10: 黄家场 “县西北六十里”。
西魏置,属番和郡。治所在今甘肃永昌县西南二十里焦家庄乡者来坝。隋开皇中废入番和县。《清一统志·凉州府一》 “骊靬废县”条谓“力乾”盖即“骊靬之讹”。
在今山西榆社县北。《晋书·石勒载记下》:“初,勒与李阳邻居,岁常争麻池。”《元和志》卷13榆社县:“石勒沤麻池,在县北三十里。即勒微时与李阳所争处,今枯涸才有处所。”
元至元十四年(1277)置江西湖东道提刑按察司。治隆兴路(治今江西南昌市)。二十八年改为肃政廉访司。至正十八年(1358)侨置于建宁路(治今福建建瓯市)。元至元十四年(1277年)置江西湖东道提刑按察
北宋乾兴元年 (1022) 置,属镇戎军。在今宁夏固原县东北九十里。金改为乾兴堡,后废。
明成化十一年 (1475) 析高要县置,属肇庆府。治所在高明镇 (今广东高明市西明城镇)。明郭子章 《郡县释名》 广东卷: 高明县 “从 (高明) 司名也。南地渐高,如高要、高凉、高明,皆此义也”。民
亦作涝谷。在今陕西户县西南,涝水所出。《汉书·郊祀志》:宣帝时,“京师近县鄠,则有劳谷、五床山、……玉女祠”。又作潦谷。即今陕西省户县西南涝谷。《汉书·郊祀志》:鄠县有劳谷五床山祠。
即古桃丘。今山东东阿县西南陶城铺。
即斡端。今新疆和田市。《明史·西域传》阿端卫:“其时西域地亦有名阿端者,贡道从哈密入,与此为两地云。”
北周天和四年(569)改巴渠郡置,属通州。治所在东乡县(今四川宣汉县东北一百里普光乡西)。辖境相当今四川宣汉县地。隋开皇三年(583)废。
即甫田泽。在今河南中牟县西及郑州市东。《诗经·小雅》:“东有甫草。”即此。即“圃田泽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