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制,称监司者为转运、提点刑狱、提举常平诸司。依《职制令》规定,“诸监司每岁分上下半年巡按州县,具平反冤讼,搜访利害及荐举循吏,按劾奸赃以闻。”“诸监司岁以所部州县,量地远近,更互分定,岁终巡遍,提点
吏员名。宋置,属殿中省尚食局,员额三十人,掌局中杂务。
官名。辽置,属南面朝官,咸雍五年(公元1069年)王观曾任此职。
清朝对地方州县中典史、吏目、巡检等一些佐杂官员的称呼,含有一定轻蔑之意。
官名,俸六百石,掌公主车马。见《汉官》、参看“公主家令”条。
官名。明代于京师崇文门、德胜门设税课分司各一,分别设副使一人主管。参见“税课司大使”。
官名。金朝内侍阶官。二十五阶之第十八阶,秩正八品上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内侍官,自从四品始,以下分为(二)十五阶。正八品上,称掖直郎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官名。元至正二十四年 (1364) 正月,朱元璋于应天自立为吴王,始置。为中书省长官,正一品。初位次于右相国。吴元年 (元至正二十七年,1367)改百官礼仪以左为上,遂改原左相国为右相国。明洪武元年
官名。战国秦置。掌管符玺的长官,秦嘉谟辑《世本·氏姓》:“鲁顷公之孙公雅仕秦为符玺令。”官名,秦置,掌皇帝符玺。《史记·李斯列传》:“始皇三十七年十月,行出游会稽,并海上,北抵琅邪。丞相斯、中车府令赵
官名。清末陆军各镇监狱副长官。光绪三十四年 (1908) 设。每监一人,五、六品不等,以正军校或副军校充。承监长经理监狱庶务,并随同检查所属应办事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