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都应办所
官署名。设于元世祖至元二年(1265),掌诸王驸马使客饮食。后隶上都留守司。仁宗延祐五年(1318),改为饩廪司。
官署名。设于元世祖至元二年(1265),掌诸王驸马使客饮食。后隶上都留守司。仁宗延祐五年(1318),改为饩廪司。
士大夫。汉王符《谮夫论·交际》:“内见谪于妻子,外蒙讥于士夫。”
官名。民国置,为财政部副长官,主管常务工作。相当今天的财政部副部长。
宦官名。东汉始置,名义上隶属少府,秩六百石。位次中常侍,高于中黄门。侍从皇帝左右,收受尚书奏事,传宣帝命,掌宫廷内外、皇帝与后宫之间的联络。明帝、章帝之世,员额十人,和帝后增至二十人。以后权势渐重,用
公府诸曹之一。西汉始置,属丞相府,东汉改属太尉府。东汉太尉府有掾属二十四人,金曹主货币、盐铁事。三国魏咸熙元年(公元2 64年)于丞相府置金曹掾、属各一人,秩第七品;大将军府亦置金曹掾一人,品秩同丞相
给事中别称。洪迈《容斋四笔》卷一五《官称别名》: “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”,“给事郎为夕郎、夕拜”。夕拜,又称夕郎,在汉朝为黄门侍郎和给事黄门侍郎的别称,南朝陈为给事黄门侍郎的别称,唐朝为黄门郎和给事
指任免官吏的制度。《周礼·天官·大宰》:“三曰废置,以驭其吏。”郑玄注: “废,犹退也。退其不能者,举贤而置之。”
官名,西汉置,属长水校尉,俸千石,掌领兵宿卫。参看《长水校尉》条。
官署名。明正统中,选书法优良之中书舍人于内阁东小房办公,专掌书办文官诰敕,翻译敕书,并外国文书、揭帖,兵部纪功、勘合底簿。故称其办公处曰东诰敕房(相对西制敕房而言),中书舍人曰内阁诰敕房中书舍人,简称
官名,属大司农。掌择御米。《后汉书·孝殇帝纪》:“其减太官、导官……”注:“导官,掌择御米。导,择也。”参看“导官令”条。
官署名。清末法部八司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勘定秋审实缓,宣布死刑,复核四川、河南、陕西、新疆、乌里雅苏台、科布刑事民事各案件。置郎中三人,员外郎五人,主事四人。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法部掌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