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西作坊使
见“作坊使”。
见“作坊使”。
刑部郎中、员外郎通称。
官名。即太庙令。
官署名。民国二十五年改盐务署为盐政司,掌盐政等事。参看“盐务署”条。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财政部原置盐务署,民国三十二年(公元1943年)改为盐政司。管理盐及硝磺的产制收储及运销。以司长为主官,下设科长、
官名。北宋徽宗大观二年(1108),改左光禄大夫置,为正三品文臣寄禄阶官。参见“光禄大夫”。文散官名。宋大观二年(公元1108年)置,秩正三品。
见“十雄将军”。
见“都转运盐使司”条。
春秋时期指官吏贪赃枉法。《左传·桓公二年》: “国家之败,由官邪也。”
官名。西汉置,属京兆尹,为京县长安的正副主官,掌长安县政事。北周与隋,长安令、丞亦为京县的正副长官。唐代长安令丞为赤县令丞之一,参见“赤县”。
北魏“中都坐大官”、“内都坐大官”、“外都坐大官”的合称。详见各条。
官名。周朝置。掌治丝。《周礼·冬官·考工记·总序》: “设色之工, 画、 缋、 钟、 筐、 㡛。 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