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知识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中正

中正

官名。①秦末张楚农民政权置。职主监察。《史记·陈涉世家》:“陈王以朱房为中正,胡武为司过,主司群臣。”② 魏晋南北朝隋唐时期评定士族内部品第的官员。东汉献帝延康元年(220)曹丕从陈群之议置,一说曹操置于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间。由各郡长官推选籍贯本郡、任职于中央的有声望士人兼任,将本郡的士族依家世与才德写出“”与“”,划分为自第一品至第九品九个等级,为吏部委任官职的主要依据。三国魏齐王曹芳时在郡中正之上设州大中正。三国吴设有职能与之相似的“大公平”。晋、南北朝沿置。有州大中正、州中正、郡国大中正和小中正,北齐时县亦设中正。属官有清定、访问等。西晋时每三年清定一次士族品第,在京大小中正每月在上东门会议三次,评定和升降品第,小中正写出品、状,由大中正核实,再上于司徒府,司徒核实后交尚书以备选用。出任者多为“乡品”二品的士族高门,西晋时偶有乡品三品为此职者。中正的权力在魏、西晋时最大,东晋后士族内部的地位趋于固定化,南朝宋时“凡厥衣冠,莫非二品”(《宋书·恩幸传》),中正升降品第的权力大大缩小,而且皇帝经常下诏荡涤清议,即受中正贬退品级的士人可以不经中正而得到恢复的机会。但直到南朝后期,除一些未设中正的荒远地区,士人出仕仍须得到中正的推荐。北魏前、中期此职权力颇重,后期权力稍轻,且选授渐滥,恩幸、阉宦皆有出任者,到北魏末期战乱时,行台亦可权立此职,评定品第以便授予官职。隋朝因避讳,未置,但隋初设有职掌与之相同的州都、郡正,文帝开皇(581—600)中罢。唐高祖武德七年(624),各州复置大中正,太宗贞观(627—649)初罢。北魏时此职无品、无禄,但有罪时可当刑。北齐时为流内比视官,诸州大中正视五品,诸州中正、畿郡邑中正视从五品,司州州都视从七品,诸州州都、清河郡中正视八品,诸郡中正视从八品。


官名。1、掌监察。《史记·陈涉世家》:“陈王以朱房为中正,胡武为司过,主司群臣。”

2、掌考察人才,评定士族品第。曹丕在各郡选拔有声望的人任中正,把当地士人按才能品德分成九等,以做为政府选用官吏的依据。三国魏齐王曹芳时,州置大中正,郡置中正。晋和南北朝时,州有大中正、中正,郡有中正和小中正。北齐时县也有中正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郊社署令

    官名。唐设两京郊社署,其长官称令,掌五郊、社稷。明堂之位等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三·太常寺·两京郊社署》,参看“郊社署”条。

  • 侍御史中丞

    官名,汉置,为侍御史之长官,西汉时在殿中兰台,掌图籍秘书,外督部刺史,内领侍御史十五人,受公卿奏事,举劾按章。东汉时领侍御史十五人,掌察举非法,受公卿群吏奏事,有违失者劾奏。凡郊庙之祠及大朝会、大封拜

  • 市政府

    官署名。民国置,为一市的最高行政机关,设市长一人,总理市务。下设警察、财政等局。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国民政府公布《特别市组织法》与《市组织法》,十九年(公元1930年)

  • 翰林院五经博士

    官名,明置,为翰林院官员。各掌专经讲义。《明史·职官二·翰林院》:“五经博士,初置五人,各掌专经讲义,继以优给圣贤先儒后裔世袭,不治院事。”官名。明代于翰林院设世袭五经博士,各掌专经讲解,秩正八品,员

  • 仪曹承务郎

    官名。隋文帝置礼部员外郎,为侍郎的副职。炀帝改诸司侍郎为郎,废员外郎,增郎的员额为二人,后又减为一人,另置承务郎一人,掌同员外郎。唐武德初沿置,三年(公元620年)改为礼部员外郎。

  • 都城所左右厢官

    官名。见“都城所”。

  • 昭玄寺

    参见“昭玄”。官署名,北齐置,掌管诸佛教。其官有大统一人,统一人,都维那三人,也置功曹、主簿等以管理各州郡县沙门曹。见《隋书·百官志中》。

  • 中记室

    “中记室参军”省称。

  • 南京兵部

    官署名。明永乐十八年(1420)定都北京,将兵部官属移往北京。明仁宗时于南京复置。设尚书一人、右侍郎一人。其属司务厅,司务一人,武选、职方、车驾、武库四法吏司,各郎中一人,职方、车驾二司各员外郎一人,

  • 武备寺卿

    官名。元置,为武备寺长官,正三品,掌制造修理储藏武器,兼管受给,其佐官有同判六员,从三品;少卿四员,从四品;丞四员,从五品;还有经历、主事等官。见《元史·百官六·武备寺》。官名。元置,秩正三品,员额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