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中华民国置,管理全国财政事务。初设赋税司、会计司、泉币司、公债司、库藏司;后改设关务署、税务署、总务司、盐政司、赋税司、公债司、国库司、钱币司和会计处。其长官初叫总长、次长,后改名为部长(一人
即按规定每月参拜皇帝一次的官员,称月参官。参看“月参”条。
指监察御史。唐代监察御史分察尚书省六部,故号称“六察官”。官名。唐宋置, 即“六察御史”,见该条。
行政院直属机构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掌理北平故宫及所属各处的建筑物、古物、图书的保管、开放及传布事宜,设院长、副院长各一人,综理院务。院内分设秘书、总务两处,古物、图书、文献三馆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掌管举荐州内人才。《梁书·武帝纪中》: 天监七年 (508) “诏於州、郡、县置州望、郡宗、乡豪各一人,专掌搜荐。”
官名。春秋时宋国置。侍御太子的宦官之长。《左传·襄公二十六年》:“(宋平公)太子痤美而很,合左师畏而恶之。寺人惠墙伊戾为太子内师而无宠。”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执行平政院的审理权,员额十五人,分在三庭办事。参见“平政院”。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后,户部、大理寺均设,主管有关杂务。
周代掌巡夜的小官吏。《周礼·秋官·司寤氏》:“司寤氏掌夜时,以星分夜,以诏夜士夜禁。”注:“夜士,主行夜徼候者,如今都候之属。”
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,主制造铜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