实业部直属机构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二十一年(公元1932年)七月六日公布的《棉业试验场组织条例》规定,掌理关于种类改良试验,栽培管理,病虫害防治,气候测验及土壤肥料,棉业推广及指挥事项。设场长一
官名。参见“纂修”。官名。清始置于国史馆,员额满四人,以内阁侍读学士、侍读中书及部属、科道等官派充;汉六人,以翰林院侍读学士以下各官派充,总掌国史编纂之事。北洋政府时期于国史馆、礼制馆、修订法律馆均置
官名。辽朝设,为东京宰相府官员,次于左相。
国民政府的内部机构。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二月置,设副官长一人(少将),高级副官六至八人(上校),副官八至十二人(中少校),差遣二十至三十人(上中少尉),特务员若干人,雇员若干人。处内分设四科:
官名。晋朝置,左、右卫将军下属三部司马之一,掌殿中宿卫,领禁兵。下领督史。官名。晋朝左右二卫始置前驱、由基、强弩三部司马,各置督史。前驱司马为前驱领兵官。见《晋书·职官志》。
官署名。明朝永乐十八年(1420)定都北京,将吏部官属移往北京。明仁宗时,于南京复置。正统六年(1441)始于南京所置官署加“南京”字,称南京吏部,设尚书一人,右侍郎一人,文选、考功、验封、稽勋四清吏
见“金吾街仗司”。
官名。三国吴置。洪饴孙《三国职官表》:“吴置中、左、右执法各一人,平诸官事。”官名,三国吴置,掌评诸官事。洪饴孙《三国职官表》:“吴置中左右执法各一人,平(评)诸官事。”
官名。即统带官,清末新陆军标之长官。正三品,掌辖全标。详“统带官”。官名。清代禁卫军和新军,统辖一标兵的长官称统带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六·禁卫军》。
官名。五代后梁置,掌左藏库,多以武职充任。宋朝为西班诸司使,不领本职,为武臣迁转之阶,有西京左藏库使、左藏库使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定为正七品,徽宗政和二年(1112)改武经大夫、武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