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钞提举司
官署名。元朝置,掌印造、发行钞币。宪宗三年 (1253) 始于京兆路立司,印钞以佐经用。七年,罢司。世祖中统元年 (1260),置诸路交钞提举司,隶燕京行中书省管辖,后以户部官兼提举交钞事。至元三年 (1266),设制国用使司总管钱谷,下立诸路交钞都提举司,秩正五品,置达鲁花赤、都提举等官。八年十一月罢司,后复置,改隶户部。二十四年,改诸路交钞都提举司为诸路宝钞都提举司。至元十七年,立畏吾境内交钞提举司; 二十四年,立江南四省交钞提举司,后均改为宝钞提举司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掌印造、发行钞币。宪宗三年 (1253) 始于京兆路立司,印钞以佐经用。七年,罢司。世祖中统元年 (1260),置诸路交钞提举司,隶燕京行中书省管辖,后以户部官兼提举交钞事。至元三年 (1266),设制国用使司总管钱谷,下立诸路交钞都提举司,秩正五品,置达鲁花赤、都提举等官。八年十一月罢司,后复置,改隶户部。二十四年,改诸路交钞都提举司为诸路宝钞都提举司。至元十七年,立畏吾境内交钞提举司; 二十四年,立江南四省交钞提举司,后均改为宝钞提举司。
官名。辽置, 见“舍利司”。
武官名。后唐置,掌行营招讨事宜。《资治通鉴·后唐纪五》记明宗天成三年(公元928年)“以武宁节度使房知温兼荆南行营招讨使,知荆南府事;分遣中使发诸道兵赴襄阳,以讨高季兴。”
清代太常寺内部机构。无专设的职官,由堂官酌情委派寺丞、博士、典簿、赞礼郎、读祝官等管理,掌管坛庙的修整及祭祀工程等。凡大工程由太常寺咨工部办理,小工程由本署自行办理。
元礼部仪凤司和教坊司所属均有广乐库,秩从九品,掌乐器等物。设大使、副使各一人。
官名。即少府少监,唐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 改,中宗神龙元年 (705) 复为名府少监。参见“少府少监”。官名。见“尚方监”。
官职、门第。《后汉书·郑玄传》:“玄笑曰:仲尼之门,考以四科,回、赐之徒,不称官伐。”《新唐书·张说传》:“儒以道相高,不以官伐为先后。”
官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前置,为谏院次官。元丰改制罢。
尧舜时主一方诸侯的伯长。《尚书·虞书·尧典》: “帝曰:‘咨,四岳’”,“岳曰:‘异哉,试可乃已’”。孔安国传: “分掌四岳之诸侯”。
官名。①西汉武帝始置,为北军八校尉之一。秩二千石,有丞、司马等属官,位次列卿。掌本营骑士,戍卫京师,兼任征伐。东汉初改名“骁骑校尉”,建武十五年(后39)复故,隶北军中候,为北军五校尉之一,秩比二千石
官署名。北宋前期之三司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之户部,及南宋临安府皆置。掌宣牒发送之事。吏员名。宋代置于诸州,掌收发文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