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公
明、清时太监的通称。
明、清时太监的通称。
官署名。辽置,属北面诸帐官中的大国舅司,掌国舅乙室已小翁帐兵马之事。
官名。三国魏置。典音律。见《三国志·杜夔传》。官名,三国魏置,掌音律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杜虁传》:“弟子河南邵登、张泰、桑馥,各至太乐丞,下邳陈颃司律中郎将。”
官名。北宋置,为大宗正司副长官,位在判大宗正事之下。后废。金为大宗正府次官,从二品,置一员。章宗泰和六年(1206),改为同判大睦亲事。官名。金置,为大宗正府副长官,从二品,位在“判大宗正事”下而在同
官名。隋朝雍州牧属官,视从八品,文帝开皇十二年 (592) 改为户曹参军。
官署名。清朝礼部所属之办事机构。由本部堂官酌委所属司员管理,掌理收纳户部拨银及山东、安徽、福建、河南、山西等省解部银,并支给官员、吏役,以供养赡。宣统三年(1911)改隶典礼院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十四年(公元1925年)五月三十日公布的《修正海道测量局章程》规定,海道测量局设于上海,直属海军总长,主官有局长、副局长各一人,局内设总务、测量、制图、海事四股,每股设股
官名。金置。太祖建国时以四勃极烈共掌朝政,后又增设乙室、移赉两勃极烈。太宗改制,仍设回勃极烈,称谙班、国论忽鲁、国论左、国论右勃极烈。熙宗时废。
官名。北魏置,尚书省南部尚书属官(一说为南部曹次官,与大夫不并置)。协助尚书、大夫管理南方州郡事务,并负责上奏。孝文帝太和(477—499)改制时废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,设丞。隶太府寺诸冶西道署。
官名。唐高祖武德(618—626)初陕东道大行台尚书省置,一员,正四品,掌同工部尚书,兼掌刑部事,九年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