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钟
内职掌名。唐置,属司天台,掌击漏钟,与典鼓合置三百五十人。太子率更寺亦置十二人。
内职掌名。唐置,属司天台,掌击漏钟,与典鼓合置三百五十人。太子率更寺亦置十二人。
杂任职名。隋始置,属秘书省太史曹,掌习漏刻之节,以时唱漏。唐沿置,属司天台。员额四十人,都由中、小男充任,一定时期以后,转补为典钟、典鼓。
官名,秦称奉常,汉改称泰常。泰常即太常,掌宗庙礼仪。《汉书·吴王濞传》:“以盎为泰常,奉宗庙,使吴王。”
官名。明朝设此官,为知府内部直属的低级事务官,从九品。清初也设此官,后废。见《明史·职官四·府》、《清史稿·职官三·府》。官名。明清时知府衙门所属有检校一人,明代属照磨所,清代仅设于江宁府。掌检校文书
即太子左监门率府,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改,中宗神龙元年 (705) 复为左监门率府。
参见“吏部左侍郎”。
官府治事之法度。《周礼·天官·大宰》:“六曰官法,以正邦治”。郑玄注: “官法,谓职所主之法度。”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职员令定为六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改为从六品上。(1)武官名。南朝宋始置,为加官、散官性质的将军,秩八品。北魏与北周亦置,用以褒赏勋庸,北魏秩从六品上,北周秩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 定为从九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见。
官署名。清朝銮仪卫右所下设机构。顺治十一年(1654)置,掌管帝、后仪仗之伞、盖等。设掌印云麾使,掌司事;治仪正各一人,共掌司事。
官名。(1) 对春、夏、秋、冬官而言。贾公彦《周礼正义疏》:“春官为木正,夏官为火正,秋官为金正,冬官为水正,中官为土正,高辛氏因之”。唐朝以来,司天官有中官,设正一人,与春、夏、秋、冬诸官正掌习四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