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直局副监
参见“内直副监”。
参见“内直副监”。
官名。金朝武散官三十四阶第十八阶,从五品下。元朝亦为三十四阶武散官第十八阶,从四品,宣授。明朝亦置,为武职从四品之初授。清初沿置,为武职中属绿营者从四品之封赠。乾隆二十年(1755),改宣武大夫。五十
官名。西晋武帝置,亦称“护南蛮校尉”。治襄阳。四品。东晋初省,后复置,改治江陵。十六国后赵、前燕、后燕亦置。南朝宋四品。宋孝武帝孝建(454—456)省,齐高帝建元元年(479)复置,建元三年省。海陵
官名。元淮东淮西屯田打捕总管府所属有圆米棋子局,设提领一人为主官,下设同提领、副提领各一人。
官名。五代后梁太祖开平二年(908)于崇政院置二员,选有政术文学者为之,寻改为直崇政院。参见“崇政院”。
唐古特官。清设于后藏,属唐古特文官。员额不定,其职掌为佐大尼仓管理征收钱粮。民国时期沿置。
元称御史台为宪台, 《元史·刑法志·职制律》中记述其职掌为“饬官箴,稽吏课, 内秩郡祀, 外察行人,与闻军国奏仪,理达民庶冤辞,凡有司刑名,赋役、铨选、会计、调度、征收、营缮、鞫勘、审谳、勾稽及庶官廉
魏晋南北朝诸曹尚书办公之署。因设在宫禁中,亦称“尚书下省”。《宋书·二凶传》: “移江夏王义恭住尚书下舍。”《梁书·到洽传》: “旧制,(御史) 中丞不得入尚书下舍,洽兄溉为左民尚书,洽引服亲不应有碍
下大夫 官名。北周夏官府有司勋中大夫、下大夫、上士等职,而《隋书》、《北史》列传中又有勋曹中大夫、右勋曹中大夫、左勋曹下大夫,而任此职者都在平齐之后。可能是司勋中大夫后改称勋曹中大夫,平齐之后,勋官猥
宋朝学校名。仁宗庆历四年 (1044) ,太学内舍招生二百人,支给食钱。神宗熙宁四年 (1071),太学行三舍法,为三舍第二等,名额如旧。元丰二年(1079),增为三百人。哲宗元符二年 (1099)
官名。清末大理院副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一人,正三品,特简。佐正卿总理全院事务并监督一切事宜。官名。清末设置,为大理院的副长官,见“大理院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