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职方事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以无职事朝官充任,掌接受诸州闰年图及图经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职方司复置郎中、员外郎,遂罢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以无职事朝官充任,掌接受诸州闰年图及图经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职方司复置郎中、员外郎,遂罢。
官名。五代时设枢密院承旨、副承旨。宋沿其制,有时又增设都承旨、副都承旨,掌承宣旨命,通领院务。参看宋朝孙逢吉《职官分纪·都承旨》、《文献通考·职官·枢密院都副承旨》。参看“承旨”条、《宋史·职官二》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宾部中大夫野庐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北魏于缘边诸镇置,为镇的长官,管理辖区内的军务及民政,地位甚高,多任用鲜卑宗室,如拓跋他以镇西大将军为虎牢镇都大将。其下设都副将以佐之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职员令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时皆未载
官名。明初置御马司,其长官为司正,掌御马,正五品;其佐官为副司正,从五品。见《明史·职官三》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置,为清理俄人旧案处附设的检察所的主官,主管检察事务。
① 官名。殷朝始置。周朝沿置,地位在里君之下。掌营造的工官。《小屯南地甲骨》卷上第二五二五片“癸未卜,又囚百工。”《作册令方彝铭》: “明公朝至于成周,遂命舍三事命众卿事寮,众诸尹,众里君,众百工。”
青色印带。两汉魏晋南北朝,凡秩比二千石以上、中二千石以下官吏,如诸卿、郡守、杂号将军、中郎将、校尉、都尉等,皆银印青绶。故用以代指官吏等级。《三国志·孙坚传》裴松之注引《英雄记》:“今此行也,要当斩一
东汉末年曹操所置的养马机构,掌养马,其长官称令,副长官称丞。其后,魏晋南北朝也置。参看“乘黄令”条。
爵号。北周韦琼辟官不应,被封此爵。见《周书·韦琼传》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春官府典祀中大夫司郊上士属官,正一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