县维那
县僧官名。北魏置,《魏书·食货志》说:“庄帝初……制,……诸沙门……粟入外州郡仓七百石者,京仓三百石者,授县维那。”掌本县僧人的剃度,僧人行旅的文移以及僧祇粟的管理。北齐改称县沙门曹。金代亦以县维那管理本县僧尼。
县僧官名。北魏置,《魏书·食货志》说:“庄帝初……制,……诸沙门……粟入外州郡仓七百石者,京仓三百石者,授县维那。”掌本县僧人的剃度,僧人行旅的文移以及僧祇粟的管理。北齐改称县沙门曹。金代亦以县维那管理本县僧尼。
官名。即太子诸率府所领亲府、勋府、翊府之长官中郎将,唐高宗永徽三年(652)改此名,显庆元年(656)复名中郎将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军中给事官。见“军中典官”。官名。太平天国置,掌治内科,内医衙即为其门诊之所。内医分设于朝中与军中,朝中的为天朝典官,其官阶分为三等:职同将军内医四人,职同总制内医七人,职同监军内医七人
官署名。宋朝官府所设掌回易钱物的机构。北宋时各经略、安抚司多置。南宋初,都督府于建康(今江苏南京)及镇江等处置,并立库官赏格。国信所、安抚司、转运司及屯驻大军亦置。又有回易酒库,专以本钱经营造酒及贩卖
官名。明朝置,文思院长官,员一人,正九品。职掌参见“文思院”。
①春秋齐国五行政长官合称。《国语·齐语》:“正月之朝,五属大夫复事。”齐制,郊以外三十家为邑,邑有司;十邑为卒,卒有卒帅;十卒为乡,乡有乡帅; 三乡为县,县有县帅; 十县为属,属有大夫。五属,故立五大
官名。晋始置,掌医药之事。南朝宋与梁陈以及北齐均沿置之。
军队名,西汉时驻守京师的禁卫军分南军和北军。《汉书·刑法志》:“京师有南北军之屯。”西汉未央宫、长乐宫都在长安城南,因此,护卫这两宫的禁卫军称南军,由卫尉统领。北军属中尉,掌巡逻京师,禁防盗贼。《汉书
代行执金吾之职事。《后汉书·王梁传》:“月余,以为中郎将,行执金吾事。”执金吾掌宫外巡逻,擒奸讨猾,以防非常。详见“执金吾”条。
官名。唐至德二年(公元757年)置集贤殿大学士,地位在学士之上。四年(公元759年)罢。宋复置,由宰相兼领,元丰改制罢。元至元二十二年(公元1285年)置集贤院大学士,为集贤院长官,员额三人,后定置五
官署名。简称屯田司 。明清工部四司之一。掌理设置屯垦,增益军储,抽分征商,伐薪烧炭,百官茔制之事。后屯种事废,主管陵工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 置,设郎中一人,员外郎一人,主事三人,南京工部屯田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