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知识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司隶校尉

司隶校尉

官名。西汉武帝征和四年(前89)始置,秩二千石。初掌管理使役在中央诸官府服役的徒隶,领一千二百人,持节,亦捕治罪犯。后罢其兵,职掌纠察京都百官及京师附近的三辅(京兆、左冯翊、右扶风)、三河(河东、河内、河南)、弘农七郡的犯法者,职权渐重。属官有从事掾、史,假佐等。元帝初元四年(前45)去节。成帝元延四年(前9)省,哀帝即位后复置,改名司隶,隶大司空,位比司直。东汉仍名司隶校尉,秩比二千石,而威权尤重。凡宫廷内外,皇亲贵戚,京都百官,无所不纠,兼领兵,有检勑、捕杀罪犯之权,并为司隶州行政长官,辖前述七郡。治所在河南洛阳。光武帝特诏朝会时与御史中丞、尚书令并专席而坐,时号“三独坐”。东汉末权臣往往自兼此职以控制京师。所设机构较西汉复杂,属官有都官、功曹、别驾、簿曹、兵曹、部郡国等从事史十二员,假佐二十五员。三国魏沿置,先治弘农,后治河南,辖司州所属河南、河东、河内、弘农、平阳五郡,三品。属官有从事史、假佐一百员,增设诸曹、武猛、督军从事等。蜀亦置,掌督察京师,但不典益州事,常以重臣兼领。西晋沿魏制,三品。东晋罢,其职归扬州刺史。十六国多置。北魏初曾置,旋罢,其职归司州牧、司州刺史。


官名,简称司隶,两汉皆置,秩比二千石,掌察举京师及京师近郡犯法者,并领京师所在之州。有从事史十二人,分掌诸事。详“司隶”条。《后汉书·朱乐何列传·乐恢传》:“恢劾奏调、阜,并及司隶校尉。”其后,魏和西晋沿置,东晋罢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四·司隶校尉》、《晋书·职官志》,参看“司隶”条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元辅

    宰相的别称。因其辅佐皇帝,居大臣首位,故称元辅。汉蔡邕《蔡中郎集四·太傅祠前铭》:“七受八命,作此元辅。”

  • 诸府州兵马钤辖

    武官名。金置兵马钤辖于各府州,秩从六品,员额一人,掌巡捕盗贼。若有盗警,则总押随处巡检与县尉并力擒捕。下设司吏二人。

  • 户部三库

    官署名。清朝户部银库、缎匹库、颜料库之合称。顺治十三年(1656)置,设理事官二人管库事。曾分属各部寺收支,兼设巡库科道,康熙三年(1664)仍归户部统辖。雍正元年(1723)设管理三库大臣满,汉各二

  • 皇坛库

    官署名。明朝内府贮库之一。属内府十二监之一的内官监,设宦官进行管理。

  • 经正太监

    官名。元经正监的副长官。员额二人,从三品。

  • 巴图鲁

    满语的蒙语借词,意为“勇敢”、“勇士”。清朝立有战功的武职官员往往赐此称为“勇号”。赐号有两类,一类仅称巴图鲁,另一类于巴图鲁之上再冠以他字美称。清初,赐此称者俱系满、蒙官员,故上冠清字,称“清字勇号

  • 视事

    ① 就职治事,办理公务。《左传·襄公二十五年》:“崔子称疾不视事。“② 官名。又作“胝事”。战国魏等国置。主管某一职事的官长。《滨虹草堂藏古玺印》著录魏国官印:“右库眡(视)事”。

  • ① 战国时守城之军事单位。《备城门》孙诒让注: “城上百步一亭。”②秦及汉朝隶属于乡的基层行政机构。亭原为军事、交通需要而设,后兼管一亭部之政事。据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,西汉全国亭数为29,635,大

  • 湖广清吏司郎中

    官名。简称湖广司郎中。① 明清户部湖广清吏司之主官。掌司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湖广部郎中设,一人。南京户部湖广清吏司亦设一人,皆正五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,汉郎中一人。满洲司官初不分

  • 高班

    即“内侍高班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