堂阙
官制用语。宋朝官员差遣的一种窠阙。如监察御史、省郎以上官员、秘书省编修官、各路节镇通判、州教官、大理寺法官等重要差遣,皆由政事堂除授,其员阙亦归政事堂掌握,称堂阙。
官制用语。宋朝官员差遣的一种窠阙。如监察御史、省郎以上官员、秘书省编修官、各路节镇通判、州教官、大理寺法官等重要差遣,皆由政事堂除授,其员阙亦归政事堂掌握,称堂阙。
官名。金置,为给事局的正副主官,见”给事局”。
即“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”。
南朝对州“别驾”的别称。
清朝给予报捐官生者之凭证。捐事由户部捐纳房主办,收捐或由外省,或由部库,咸丰(1851—1861)以后由京铜局。凡报捐之官生,由户部发给执照,以为凭据。
官名。唐玄宗开元二十七年 (739) 内侍省太子内坊局置,五人,从八品下,与导客舍人共掌序导宾客之事。
县分职诸曹之一。汉始置,《隶释》一六《中部碑》有法曹及法曹史各一人。晋沿置,《晋书·职宫志》记县诸曹说:“户曹掾、史、干,法曹门干,金、仓、贼曹掾、史……。”法曹门干其义不可解,而户曹置掾、史、干,可
金代俸禄制度。其制是岁俸支给钱、币(即帛)、绢、绵,并有职田之制。京官无职田,外官自三品以下始给职田。职田岁收之粟送至官仓,官员从职田中应享受的收入,按定额随月俸发给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参见“雍州丝局”。
官名。辽置,见“汉儿行宫都部署院”。
清代县衙内部科房之一,设经承,掌理军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