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朝根据县府政务繁简,分为剧县、平县,两者官员的侍遇有所不同。东汉安帝时规定,长吏如非父母丧无故去职者,剧县十岁,平县五岁以上,乃得重新叙用。
官名。唐朝司农寺属京都宫苑总监次官,西京、东都各一员、从六品下。
县门下吏名。北齐置于京县,见《隋书·百官志中》,即汉代县门下游徼之职。参见“县门下游徼”。
县分职吏名。东汉置,掌县内道路桥梁之事,见《隶续》一五《汉安长阁道碑》。
官名。春秋晋置。晋国军制设上、中、下三军,皆置大夫。上军大夫位在上军将、佐之下,侯长之上。佐助将、佐管理军务。《左传·宣公十二年》: “晋师救郑”,“赵括、赵婴齐为中军大夫,巩朔、韩穿为上军大夫,荀首
官署名。宋朝初年置,属少府监。太宗太平兴国三年(978),改为东、西染院。参见“染院”。
官名,汉初置,掌领兵作战。《汉书·高惠高后文功臣表》:“平定敬侯齐受,以卒从起留,以家车吏入汉,以骁骑都尉击项籍,得楼烦将,用齐丞相侯。”
亦作录疏。清朝指对“红本”之钞录。定制,六科每日到内阁领出红本,除钞发有关衙门执行外,另做摘录二份,“通本”钞贴黄,“部本”摘重点,均按月汇钞于册。一份送内阁备修史,称“史书”,一份存科备编纂,称“录
官名。即太子左清道副率。
官署名。即“徕远清吏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