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和职员令
北魏孝文帝太和(477—499)间制定的有关职官品阶的令文。分前后两令,皆由孝文帝主持制定。前令于太和十七年颁布,是现存北魏第一个全面、正式规定各种职官品阶的令文,自第一品至从九品共分为十八个品级,每个品级内又分上、中、下三阶。后令于太和二十三年制定,后由宣武帝下诏颁行。后令除调整官职品阶外,又规定第一品至从三品不分阶,自第四品以下,每品分为两阶。又省并了一些官职。
北魏孝文帝太和(477—499)间制定的有关职官品阶的令文。分前后两令,皆由孝文帝主持制定。前令于太和十七年颁布,是现存北魏第一个全面、正式规定各种职官品阶的令文,自第一品至从九品共分为十八个品级,每个品级内又分上、中、下三阶。后令于太和二十三年制定,后由宣武帝下诏颁行。后令除调整官职品阶外,又规定第一品至从三品不分阶,自第四品以下,每品分为两阶。又省并了一些官职。
官名。渤海国十卫之一右罴卫次官,置一人。
官名。辽朝置。内侍省官员,统领内侍省契丹、汉人、渤海内侍。
北宋官库名。掌收受明、越、饶、定、青州等地瓷器、漆器以供支用,以京朝官、三班使臣及内侍为监官。神宗熙宁三年(1070),并入杂物库。官库名。宋置,属太府寺。掌收受明、越、饶、定、青州等地白瓷器及漆器以
海关海事部地方机关三班之一。见“海事部”。
官名。清朝驻防八旗之基层军官。位在佐领之下,骁骑校之上。正五品。凡驻防之处丁少而不足治以佐领者,皆置防御治之,或专设,或与佐领兼设,视驻地营丁多寡而异。掌所辖驻防户籍,以时颁其教戒。官名。清朝驻防旗兵
即“博尔赤”。官名,这是蒙元官名的音译,也译卜尔赤、博儿赤、博尔赤、保儿赤、保兀儿赤,汉又为“司膳”、“厨师”、“掌管伙食”。元朝置,掌宫廷烹饪宴饮等。
官名。明清盐课司之主官。掌盐场、盐井产盐事务。明洪武十五年(1368) 改司令设,司各一人,凡一百五十九人,未入流。隶盐运使司。清初沿设,司各一人,凡一百一十四人,为正八品。隶盐运使司或盐法道。官名。
官署名。①明清六部、都察院、大理寺等中央各部院卿寺衙门所属之机构。掌理省署抄目、出纳文书之事。设司务若干人办理各项事务。②清朝同治三年(1864)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置,光绪二十七年(1901)外务部复置
官名。① 春秋战国为郎官通称,侍从君主左右,参与谋议,执兵宿卫,亦备差遣出使。秦、西汉掌执戟殿下,守卫宫殿门户,出充车骑扈从,又分车、户、骑郎,隶郎中令 (光禄勋) 所辖郎中车、户、骑将。其初多由功臣
官名。北周置。一说属天官府。正四命。职掌参见“少府”。官名。秦汉有少府,掌山海池泽之税,以给皇室供养。汉以后沿置,北魏太和末,改少府为太府,北齐沿置。北周亦有少府下大夫,府属不详,可能是天官府的属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