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禧宗禋院使
官名。元于太禧宗禋院置院使都典制神御殿事,员额六人,从一品,为太禧宗禋院的长官。
官名。元于太禧宗禋院置院使都典制神御殿事,员额六人,从一品,为太禧宗禋院的长官。
即“东北面行军都统所”。
官名。北齐都邺,城内有东、西二市,分别置东西二市署,隶属于司州牧。二市署分掌商业贸易的管理,各以令、丞为正副主官。
官名。又名右街功德使,唐德宗贞元四年 (788) 崇玄馆罢大学后置,与左街大功德使总领僧、尼之籍及功役; 宪宗元和二年 (807) 又以道士、女冠隶之。武宗会昌二年 (843) 以僧、尼改隶礼部主客司
官类名。北洋政府时期由于财政困难,高等审判厅的分厅、分庭并未普遍设立,为求补救起见,在道尹公署附设司法人员二至三人(由道尹遴选谙熟法律的合格人员充任)以受理上诉案件。可以由道署司法人员迳行判决执行的案
官名。晋始置,掌文书之事,有丞一人佐之。南朝宋齐梁陈与北魏、北齐沿置。
官署名。即“都水清吏司”。
见“提调”① 。
参见“少詹事”。
清制,中央六部、都察院,以及外省督、抚之文书,可盖紫色印信,故称紫花印。
官署名。清末各省提学使司所辖六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。掌理本省高等学堂及各种专门学堂之教课规程,设备规则,以及关于管理员、教员、学生等一切事务。置科长一人、副长一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