奏谳掾
官名。西汉廷尉属吏,主决疑狱。
官名,汉置,为廷尉属官,掌刑狱案牍上奏事。《汉书·兒宽传》:“廷尉时有疑奏,已再见却矣,掾史莫知所为。宽为言其意,掾史因使宽为奏。奏成,读之皆服,以白廷尉汤。汤大惊,召宽与语,乃奇其材……以宽为奏谳掾。”谳:议罪、定罪。
官名。西汉廷尉属吏,主决疑狱。
官名,汉置,为廷尉属官,掌刑狱案牍上奏事。《汉书·兒宽传》:“廷尉时有疑奏,已再见却矣,掾史莫知所为。宽为言其意,掾史因使宽为奏。奏成,读之皆服,以白廷尉汤。汤大惊,召宽与语,乃奇其材……以宽为奏谳掾。”谳:议罪、定罪。
起居舍人别称。洪迈《容斋四笔》卷一五《官称别名》: “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”,“起居郎为左螭,舍人为右螭,又并为修注”。
官署名。即都水监设在外地的分机构。金代都水监有丞二人,其中一人与都水掾专掌规措黄河、沁河之事,设司于卫州,称为分治监。有勾当官四人,备分治监差委。元代为修浚会通河和建闸,都水监增设官员,铸分监印佩之,
官名。民国置,为财政部主管政务工作的副长官,相当今天财政部副部长。
官名。西汉始置,《史记·仓公列传》记济北王有永巷长。东汉沿置,秩比四百石,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五》“本注”说:“宦者,主宫中婢使”。
官名。明、清礼部之副长官。自唐至元,礼部均设侍郎,一二人不等。至明,始分左、右,以左为上,左、右各一人,正三品。共佐尚书掌部务。清沿明制。初以左、右参政为礼部副长官,顺治元年(1644) 改左、右参政
官署名。宋设此官署,掌管纸币流通事务,宋徽宗大观元年改称钱引务。见《宋书·食货志下三》。
官名,也称屯卫司马。秦置,汉因之。西汉时有的属卫尉,掌领兵守卫宫掖门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卫尉》:“卫尉,秦官,掌宫门卫屯兵……又诸屯卫候、司马二十二官皆属焉。”有的属城门校尉,掌领屯卫兵守卫城门。
官名。宋置,见“河南府尹”。
官署名。明成祖永乐五年 (1407) 置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,万安苑属卢龙监。苑设圉长一人,从九品,下分各群,设群长,掌牧养马匹,以备军需。永乐十八年并入太仆寺。参见“卢龙监”条。
官名。东晋置,掌外出征伐统军之任,名位在征讨都督之上。十六国汉亦置。见《晋书·简文三子传》、《刘元海载记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