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知识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守备

守备

官名。①明朝南京官。永乐十九年 (1421)设,一人。隶南京兵部尚书,以公、侯、伯充任。节制本区各卫所,兼领中军都督府事。掌南都一切留守、防护之事。②明朝镇守地方之武官。设于总兵之下,无品级,无定员。或各守一城一堡,或协同主将同守一城,地位在游击将军之下、把总之上。③清朝绿营军官,即“”之最低级统兵官。位于都司之下。初制正四品,康熙三十四年 (1695) 定为正五品。管理营务,职掌粮饷,属提督、总兵管理。又有充参将、游击中军官者。水师中亦设。此外,尚有卫守备、土守备等名目。详见各条。


官名。1、南京守备。明初建都南京,设守备,负责江防等事,兼领中军都督府事。以公、侯、伯担任。还有协同守备,领五府事,以侯、伯、都督担任。见《明史·职官五·南京守备》。

2、边防守备。明代边防镇戍将校分五等,一叫镇守,总镇一方;二叫协守,协同主将镇守一方;三叫分守,独镇一路;四叫守备,自守一城一堡;五叫备倭。见《明史·职官一·兵部》、《明史·职官五·总兵官》。

3、营守备。清代绿营设守备,掌领营兵,位在都司之下,为五品武官。

4、卫守备。漕运总督所属各卫分设守备,统率运军领运漕粮。

5、土守备。四川、云南、甘肃等省土官也设守备,称土守备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四》、《清会典·兵部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历纸

    考课官员的考状。宋制,凡命官均由吏部南曹给印状历纸,由诸司长官于平时在历纸中记录下属官员的善恶,以作为铨注的根据,相当于唐代的司考。所属官员秩满,由长官详加检视,定其殿最。太平兴国元年(公元976年)

  • 更名

    官员更改姓名,称更名。清制,凡官员姓名与王公大臣、陵名相同者,或一省两官同名者,或其称不协于义者,以及满员对音不依附汉义者,不似汉姓名者,皆须更改。京官由各该衙门咨部,旗员由本旗咨部,分别取具同乡印结

  • 角工下士

    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冬官府司木中大夫角工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
  • 次等司

    西夏第二等官衙。包括殿前司、御史、中兴府、三司、和尚功德司、出家功德司、大都督府、皇城司、宣徽院、内宿司、护法功德司、閤门司、御庖厨司、匦匣司、西凉州等。用十五两铜镶银印。

  • 会政

    周朝考察地方官政绩的制度。《周礼·地官 ·乡大夫》: “岁终则令六乡之吏皆会政致事。”郑玄注:“会,计也。”

  • 驰义将军

    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一班,拟电威将军等号,大通三年(529)定制后,改拟武猛将军等号。

  • 将上军

    春秋晋等国所置上军首长。其副称佐上军。晋军制有上、中、下三军,设职约同。参见“三军”。

  • 司薙中士、下士

    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有薙氏下士二人,掌管伐除天然生长与人工种植的林木,及有关伐取树木的禁令。北周仿《周礼》之制置司薙中士,正二命;司薙下士,正一命。属秋官府司调下大夫。

  • 修武郎

    官名。宋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武臣官名,改内殿崇班置,为武臣阶官,正八品。清乾隆三十二年(1767)置为散阶称号,封赠正八品武职。五十一年,改奋武校尉。武阶官名。宋政和中改内殿崇班为修武郎,秩正

  • 右小武伯上士

    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夏官府右武伯中大夫属官,佐右武伯中大夫、右小武伯下大夫掌本司事务。北周武帝建德二年(573),省六府诸司中大夫,以下大夫为长官,遂成为右武伯司次官。宣帝即位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