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① 担任公职之人的总称。《礼记·王制》: “论定,然后官之。”孔颖达疏: “其诸侯以下,三公至士,总而言之,皆谓之官。”② 官署简称。《礼记·曲礼下》: “在官言官,在府言府。”郑玄注: “官谓校图文书之处。”③ 任命职务。《尚书·虞书·皋陶谟》:“知人则哲,能官人。”④ 魏晋南朝天子别称。《称谓录·天子古称官》:“魏晋六朝称官。”⑤ 宋朝置官法之一。宋朝置官,有官,有职,有差遣。官以寓禄秩、叙位著。(1) 文臣: 北宋前期,自三师、三公、太子三师、太子三少、尚书省仆射、六部尚书、侍郎、郎中、员外郎、两省给事中以下、秘书省官、殿中省官,至九寺五监之官,皆为寄禄官。幕职州县官为选人阶官。元丰改制,以开府仪同三司至承务郎为新官。徽宗崇宁二年(1103),以承直郎以下七阶为选人新官。(2) 武臣: 北宋前期,节度、观察、防御、团练使、刺史,诸司使副至三班借职,横行使副为阶官。政和二年(1112),以太尉、大夫、郎诸阶为新官,取代旧官横行、诸司使副诸阶,节度使至刺使仍旧。


1、官府、官舍。《礼记·玉藻》:“凡君召……在官不俟屦,在外不俟车。”注:“官,谓朝廷治事处也。”

2、官职、授予官职。《礼记·王制》:“论进士之贤者,以告于王,而定其论;论定,然后官之。”

3、官吏、官员。《礼记·王制》:“任官,然后爵之;位定,然后禄之。”《尚书·武成》:“建官惟贤,位事惟能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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