少公
县尉别称。洪迈《容斋四笔》卷七《县尉为少仙》: “《随笔》载县尉为少公,予后得晏几道叔原一帖《与通叟少公》者,正用此也。”
县尉的别称。末洪迈《容斋诗话三》:“《随笔》载县尉为少公,予后得晏几道叔原一帖与通叟少公者,正用此也。”
县尉别称。洪迈《容斋四笔》卷七《县尉为少仙》: “《随笔》载县尉为少公,予后得晏几道叔原一帖《与通叟少公》者,正用此也。”
县尉的别称。末洪迈《容斋诗话三》:“《随笔》载县尉为少公,予后得晏几道叔原一帖与通叟少公者,正用此也。”
官名。即“理刑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官署名。民国时期国民政府置,为军事最高咨询建议机关。直属国民政府。设院长、副院长各一人,参议九十至一百八十人,咨议六十至一百五十人,以曾经任过重要军职、学识优长之海陆空军将官等充任,平时备咨询建议,并
官制用语。宋朝对官员的一种处罚。被贬谪官员送指定地区予以管制,称编管。此种处罚重于安置,而稍次于勒停。官员降罚方式之一。宋制,凡官员得罪,削除名籍,其情罪轻者处以“送某州居住”;情罪稍重者称为“安置”
见“功德司”。
清朝知府别称。黄堂乃古时太守之厅堂,以知府之地位略同于太守,故名。
官名,为周朝六卿之一,掌国家礼仪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天官冢宰,地官司徒,春官宗伯,夏官司马,秋官司寇,冬官司空,是为六卿,各有徒属职分,用于百事。”注:“师古曰:冢宰掌邦治,司徒掌邦教,宗伯掌
官名。清末新设官署或办事机构职官。一般为总办副职,意即协助办理。其品秩视机构而异。
唐置。(1)诸道临时特遣使。贞观元年(公元627年)十月,遣员外散骑侍郎李公掩持节慰谕岭南酋长冯盎,盎遣其子知戴随使者入朝。(2)羁縻府州临时特遣使。《资治通鉴·唐纪十二》记贞观十七年(公元643年)
官名。北魏置,属中书学。选用博学之士担任,教授中书学生。任职者升迁较易,多升为中书、门下省要职。多省称为中书博士。
官名,也写作“雍太祝令”。西汉置,掌祭五畤时读祝及迎送神灵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奉常》:“有廱太宰、太祝令丞,五畤各一尉。”参看“廱太宰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