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清朝顺治十六年(1659)定,理藩院尚书改兼礼部衔。遂有此称。十八年仍复旧称。遂废。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中孙权置。见《三国志·宗室传》: “即拜(孙韶)承烈校尉,统(其父)河部曲,食曲阿、丹徒二县,自置长吏,一如河旧。官名,东汉末年孙权置,掌领兵征伐或驻守。《三国志·
官名。清末于法部设左右参议各一人,秩四品,为参议厅的主官。掌审定各司重要事务, 编纂条例,详核驳议稿件,办理律师注册等事项。有参事二人助理厅务,由司员中选派。
官名。明嘉靖二十九年(1550)改原京营提督总兵官而置,为京营总督。一人,以公、侯、伯等勋臣充任。隆庆(1567—1572)初罢,仍改置提督,四年复置,详见“戎政府”。武官名。明嘉靖二十九年(公元15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见“青海办事长官”。
屯骑、越骑、步兵、长水、射声校尉合称。亦简称“五校”。西汉武帝置中垒、屯骑、步兵、越骑、长水、胡骑、射声、虎贲八校尉,掌宿卫兵。东汉省中垒、胡骑、虎贲,以五校尉领禁卫军北军五营,亦称北军五校尉。官显职
官名。见“太仓署令丞”。
使职名。唐高宗上元二年(675)关内道覆囚,使邵师德等奉辞,往诸州县省察复核囚徒,至玄宗开元十年(722),宇文融除殿中侍御史,充覆囚使。
西夏职官称谓。加于宗室重臣职称前,以示显贵。
宋朝三司所属户部、度支、盐铁三机构合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