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-220)末孙权置,三国吴沿置。南朝梁为四绥将军之一,武帝天监七年(508) 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十班,拟四平将军,大通三年(529) 定制后,仍拟四平将军。杂
指边境上少数民族小国的国王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:“四夷国王,率众王,归义侯,邑君,邑长,皆有丞,比郡、县。”
官名。明朝大理寺属官。洪武十四年(1381)置,大理寺下分左、右寺,各一人,正六品。建文(1399—1401)初改左、右寺为司,改寺正为都评事。成祖即位,复旧制。各掌本寺,分理全国刑名复审之事。
清朝从举人中选官的一种制度。清制,举人经会试三科未录取,即由礼部分省造册,咨送吏部,钦派王大臣面试拣选,称“大挑”。始于乾隆十七年(1752),每六年举行一次,十取其五。选取者分二等,一等以知县用,称
官名,也是官署名,属少府,有令有丞,掌帷帐(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)。《后汉书·皇后纪》:“减太官、导官、尚方、内者服御珍膳靡丽难成之物。”注:“《汉官仪》曰:‘内者主帷帐。’并署名也。”
即“太和宫南面行宫都部署司”。
见“太医院教习厅”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置,不知命品,府属不详。任此职者,见《北周六典》引《□都督荥阳县令□常府君墓志》:“父欢,魏明帝去河洛之王里,迁崤函之帝□,以君关右豪□,诏追宿卫,任右旅侍,累迁直寝。”
①官署名。魏晋南北朝尚书台 (省) 诸曹之一。或说魏、晋隶吏部尚书。南朝隶吏部尚书,与三公曹同掌拟定、修改法制,收藏稽核律文。设郎(郎中),资深者可称侍郎。北魏前期直隶尚书省,设尚书、侍郎、郎中等官。
周朝称朝廷重臣。《尚书·周书·多方》:“有服在大僚。”孔安国传: “有所服行在大官。”大官。《尚书·周书·多方》:“迪简在王庭,尚尔事,有服在大僚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