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知识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总甲

总甲

元明以来地方之职役。清朝由州县派官充任。每甲辖数十百家,往往为一乡。乡中设乡约约束,有里长司劝化之事,而统归总甲管理,又,山西、陕西等处边外蒙古地方种地民人内亦设此官,位在十家长之上。每堡设牌头四名,总甲一名,皆於种地民人内择其诚实者充任。名司稽查拖欠地租、偷窃为匪及来历不明者之事。


职役名。清顺治元年(公元1644年)颁布邻保检察法,简称总甲制。其法:令各州县所属的乡村,十家置一甲长,百家置一总甲,若有盗贼、匪人、奸宄等事,自邻右报告甲长,甲长报知总甲,总甲报于府、州、县衙门,府州县衙门审其事实,申报于兵部,若一家有隐匿盗贼及其他罪犯者,邻右的九家以及甲长、总甲,均以罪论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管勾和市

    官署名。西夏建国初期设置。掌和市贸易事务。

  • 药蜜库

    官署名。宋朝初年置,掌收纳储存糖、蜜、药物,以供医马之用。设监官三人,以京朝官及三班使臣充任。真宗大中祥符七年(1014)改置二人,皆差京朝官充任。神宗熙宁三年(1070),并入杂物库。

  • 脚色

    文书名。宋朝士人上于主管官府的简历。初入仕者须陈述籍贯、户主、三代名衔、家中人口及年龄、本人出身及履历。如注授、改官,则并须说明举主及本人有无过犯。徽宗时,又须说明不在元祐党籍。南宋高宗时,须说明不是

  • 实业庶务科

    官署名。清末学部实业司所属二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调查各省实业情形及实业教育与地方行政之关系,并筹划实业教育补助费用等事。置员外郎一人、主事一人。

  • 内阁稽察房

    清代内阁内部机构。雍正五年(公元1727年)设立,专为皇帝催办、检查和汇报各部院衙门执行上谕的情况。凡交部议复事件,按日记档,俟各部院移会到时,分别已结、未结,每月汇奏一次,称为“月折”;又军机处每日

  • 区董

    北洋政府市自治制中特别市属区的行政主官。参见“市自治制”。

  • 军需中监

    海军同等官。其军阶为中校,掌理海军军需事务。

  • 石烈

    原为契丹氏族称谓。辽建国后,相当于“县”的建置。原为契丹氏族的称谓,辽建国后,相当于汉族地区“县”的建置。大部族的石烈设石烈夷离董、石烈麻普;小部族的石烈设令稳麻普、牙书。均为北面部族官。

  • 营缮司员外郎

    官名。①即“营缮清吏司员外郎”。②清末民政部所属营缮司副长官,佐郎中掌司事。

  • 万骑大将军

    官名。北魏前期置,孝文帝太和(477—499)改制前废,品位较高。《魏书·奚斤传》: “太延初,为卫尉,改为弘农王,加征南大将军,后为万骑大将军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