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籍院少监
官名。渤海国官,文籍院次官。
官名。渤海国官,文籍院次官。
官名。清末邮传部所辖邮政总局长官。宣统三年(1911)设。一人,简任,由署邮传部左侍郎兼署。掌总领本局事务。
指当仕路,居要职掌握政权和掌握政权者。《孟子·公孙丑上》:“夫子当路于齐,管仲、晏子之功可复许乎?”后世多沿用。
官名。南朝宋州军府置法曹参军,《宋书·建平王宏传》记宏为南徐州刺史,因事被诛,其旧秀才上书说:“臣昔以法曹参军奉讯于听朝之末。王每断狱,降声辞,和颜色,以待士女之讼。”从上述记载看,其职似为参与刑讯之
官名。三国魏明帝时,司马懿镇关中,罢左冯翊羌阳县,於其地置此,管理自武都徙来的降氐。西晋惠帝元康(291—299)初罢。十六国汉、后赵、前秦、后秦、西凉复置。北魏初沿之,后罢,复置县。官名,三国魏明帝
官名。明初刑部所属司门部副长官。洪武六年 (1373) 始置,初二人,正六品。十三年,升部秩,随改从五品,一人。协郎中共掌本属部之事。二十三年,随司门部并罢。
即左、右卫将军的合称。参见“左卫将军”、“右卫将军”。官名简称。晋朝简称左卫和右卫为“二卫”。《晋书职官志》:“左卫熊渠武贲,右卫佽飞武贲,二卫各五部督。”
官名。清朝西藏地方政府官员之一。隶于噶伦。掌理刑名之事。设五品官二人。唐古特官。清设于前藏,秩正五品,属唐古特文官。员额二人,掌民刑诉讼。民国时期沿置。
官名。西汉置,属水衡都尉,为辑灈令副贰。东汉省。官名,西汉置,属水衡都尉,佐令领辑濯士,助令掌船只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水衡都尉》,参看“辑濯”条。
官名。即廪牺令。
官名,也写作“雍太祝令”。西汉置,掌祭五畤时读祝及迎送神灵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奉常》:“有廱太宰、太祝令丞,五畤各一尉。”参看“廱太宰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