柴草部丞
官名。北齐置。参见“柴草部”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参见“柴草部”。
官名。少暤时设此官,掌法制。《左传·昭公十七年》:“鸠氏,司马也。”注:“鸠,王也,鸷而有别,故为司马,主法制。”鸠氏也写作雎鸠氏。
州军府佐吏名。北齐置,见《州军府户曹参军”。
满语官名。又作“克食哈番”。汉名为恩骑尉,清朝世职之最后一等。
见“都史”。
参见“直隶河道总督”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于民国四年(公元1915年)设于文官高等考试典试委员会与文官普通考试典试委员会,佐助典试官掌理典试事务。
官名。见“司馔”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以五家为比,五比为闾。比长为一比之行政官。《周礼·地官》:“比长,五家下士一人”,“各掌其比之治。五家相受,相和亲,有罪奇衺,则相及。徙于国中及郊,则从而授之。若徙于他,则为之旌节而行之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流外三品勋位。
官名。清末陆军部之职官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。正三品。主掌承政厅秘书、典章两科事项。宣统二年 (1910) 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