检校户部尚书
官名。宋有此加官,散官无职事;而地位高于正职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检校官》。
官名。宋有此加官,散官无职事;而地位高于正职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检校官》。
官制用语。宋朝,边境地区少数民族任宋朝官职,称为蕃官。由枢密院与兵部掌管。有三班借职、三班奉职、左班殿直、右班殿直、閤门祗候、左右侍禁、内殿崇班、内殿承制、染院使、洛苑副使、东西头供奉官、内藏库副使、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春官府典祀中大夫掌郁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交通部直属机构。国民党政府交通部设置,依照民国十九年(公元1930年)一月二十二日公布的《邮政储金汇业总局章程》规定,其职任为管理全国邮政储金及汇兑等事务。总局设于南京或上海,其他各地业务由指定的各邮
官名。金置,见“花园”。
村自治组织的监察机关。北洋政府时期,山西省于民国十一年(公元1922年)实行“村自治”,村自治组织的监察机关为监察委员会,设监察委员五至七人,其主要职务为清查村财政及举发执行村务人员的弊端。
学官名。元置,属太史院。秩从八品,员额一人,掌以天文历象教天文生。
宫观官名。北宋真宗大中祥符七年(1014)始置,以参知政事丁谓充任。
民国时,因特殊情形在特定区域所设的法院,如当时上海的特区法院即是。
官名。南朝梁、陈置。参见“染署令”。
官名。明清礼科之主官。掌科事。明洪武二十四年(1391)设一人,秩正八品。建文 (1399—1402)中改为正七品。清顺治十八年(1661)设满、汉各一人。康熙四年(1665)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