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税务司
官名。清朝后期负责海关税务之官员。咸丰四年(1854),上海成立江海关,征收洋税,清政府派“司税”管理,但实权在英、美、法委员手中。咸丰八年(1858),为办五口通商税务,改司税为正、副税务司,各一人,由英、美人担任。十一年,成立全国性的总税务司署。其后,所属各海关,分别设税务司一人,副税务司一、二人不等,各有数十人,均由洋人担任。
官名。清朝后期负责海关税务之官员。咸丰四年(1854),上海成立江海关,征收洋税,清政府派“司税”管理,但实权在英、美、法委员手中。咸丰八年(1858),为办五口通商税务,改司税为正、副税务司,各一人,由英、美人担任。十一年,成立全国性的总税务司署。其后,所属各海关,分别设税务司一人,副税务司一、二人不等,各有数十人,均由洋人担任。
官名,为太子属官,掌左户直郎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
代理之王,非正式任命的王。《史记·陈涉世家》:“乃以吴叔(吴广)为假王,监诸将以西击荥阳。”《史记·淮阴侯列传》:“(韩信)使人言汉王曰:齐伪诈多变,反复之国也,南边楚,不为假王以镇之,其势不定,愿为
官名。辽朝置。南面官,太祖时,命韩延徽为守政事令、崇文馆大学士,中外事悉令参决。此为设政事令之始。世宗建政事省,名义上以政事令为长官,但实际上此职多为大臣加官,政事省改称中书省后,政事令亦改称中书令。
官署名。隋朝置,以监、副监各二人为正、副长官,下设监殿舍人四人。隶东宫门下坊。唐朝沿置,设监二人、副监二人。掌符玺、衣服、伞扇、几案、笔砚、垣墙等。高宗龙朔二年 (662),改监为内直郎、副监为丞。官
官名。北齐置。见“曲豆局”。
见“太祝”。
宋朝校对黄本书籍官省称。官名。清置,见“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清档房”。
官名。唐宋置集贤殿修撰,掌撰集文章。元亦置集贤院修撰一人,秩从六品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于晋阳。北齐都邺,但高氏父子在即位前长期居住晋阳,北齐历代皇帝也常驻晋阳,故设,简称“并省”。设录尚书事、尚书令、左、右仆射及各部尚书,主持并州及其周围地区的事务。当皇帝驻晋阳时,可在一
参见“沙门统①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