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部吏上士、中士
官名。见“民部中大夫”。
官名。见“民部中大夫”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,设令、丞。掌供奉宫廷衣服玩物之事。隶光禄寺。
官署名。明洪武四年 (1371)置,隶王相府。十三年罢王相府,改隶王府长史司。设良医正一人,正八品,副一人,从八品。掌王府医疗之事。嘉靖四十四年 (1565) 革副官。
官名。东晋孝武帝太元(376—396)中始置,掌监察宫外百官,隶御史台。南朝省。北魏孝文帝太和(477—499)末复置,宿直御史台,不得入宿宫省。九品上。北齐沿置,员十二人,从八品上。隋改名“监察御史
官名。北齐置。参见“清漳署’。
官名。东汉置,名义上隶属少府,秩四百石,以宦者任之。官名,汉置,属少府,为画室署长官,俸四百石,掌管画室。参看“画室署”条。
官署名。清末新设的中央机构之一,系管理海军军政之总机构。宣统二年(1910),改*筹办海军事务处设。初以海军之发展,光绪九年(1883)于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内设海防股。十一年设*总理海军事务衙门,二十一
即“安徽清吏司郎中”。
官署名。宋朝初年置,为中书舍人及知制诰办公场所。宋初,中书舍人尚特旨供职,后常缺而不除。另置知制诰以正言以上至给事中充任,或置直舍人院,代行舍人之职,起草外制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
散阶称号。①金始置为武散官,以授从六品下武官。元沿置,改武官从五品,宣授。明朝为武官从五品,初授。清初沿置,为武职中属绿营者从五品之封赠。乾隆二十年(1755),改武略郎。②见“十武将军”。官名。元、
明朝建国前,朱元璋所置掌管刑狱之官。吴元年(1367)置,一人,正三品。洪武元年(1368)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