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知识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湖北军政府

湖北军政府

辛亥革命时湖北省起义武装的军政机关。其初建时称都督府。武昌起义的次日(公元1911年10月12日),公推都督与民政部长,以前清湖北咨议局为都督府。并由革命党人先行组织谋略处,处理机要大事。同日下午议决军政府的组织,暂置参谋、军务、政事、外交四部,各设正副部长一人;另置招贤馆。十五日,改谋略处为参谋部;民政部亦已成立。十七日军政府会议议决《军政府暂行条例》,军令、参谋、军务三部仍旧,民政部改称政事部,分置外交、内务、财政、司法、交通、文书、编制七局,各设正副局长一人。二十五日军政府会议又议决《中华民国鄂军政府改订暂行条例》,规定都督的职掌是执行军政一切事宜;都督发布命令如关系人民权利自由的,须召集军事参议会议决施行。军政府办事人员设秘书员、顾问员与稽查员。秘书员掌办文牍;顾问员备咨询,稽查员掌考核各部、各行政机关、各军队。秘书员与顾问员均由都督任用,稽查员则由起义人员公推后提请都督任用。都督直辖下列九部;军令部,掌发布军令,编定调遣军队,纠举军官,检阅军队;参谋部,掌办制订作战计划;军务部,掌办军事行政;内务部,掌办内务行政;外交部,掌办外交行政;理财部,掌办财务行政;交通部,掌办交通行政;司法部,掌办司法行政;编制部,掌办编制军队以外的一切法规。各部设部长副部长各一人,暂由都督委任。后来由于内务部的建议又增置教育部和实业部。当时实际成立的计有军务、内务、财政、外交、交通、教育、实业、司法八部。凡行军重要地点,得由都督酌设镇守部。军政府并设参议会,各部部长兼充参议员。辛亥革命时作为湖北省的临时省宪《鄂州约法》中规定,鄂州(湖北省)政府由都督、政务委员、议会与法司(即法院)等组成。省法院实际上未成立,省临时议会是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一月六日由军政府会议议决成立的。各部部长、副部长均由都督委任;部长兼任参议员。湖北是辛亥革命的起事省区,鄂军都督府在起义之初一度曾居于中央政府的地位,起义各省的军政府组织多仿效湖北军政府的建制而设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检校户部尚书

    官名。宋有此加官,散官无职事;而地位高于正职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检校官》。

  • 司叔金

    官名。西周置。掌王旗帜。《吴方彝铭》:“册令吴司��众叔金”。郭沫若《两周金文辞大系》:“‘叔金’疑即叚为素锦,《尔雅·释天》:‘旌旂,素锦绸杠’,与�

  • 太子酒局

    官署名。北齐置,属太子家令寺食官署。长官为丞。

  • 北洋海军

    清末新建的近代海军。同治年间,上海机器局、福州船政局先后成立,其中福州船政局特设前后两学堂,前学堂学法文及造船学,后学堂学英文及驾驶术,这就是中国海军的基础。不过所造大都是木质的浅水船,还不能完全提供

  • 典铜匠

    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天朝典官,掌制造铜器。员额二人,官阶为职同指挥。

  • 中军佐

    官名。春秋时晋国置。中军主师之副。《左传·宣公十二年》: “(晋军) 及河,闻郑既及楚平,桓子欲还”,“以中军佐济”。

  • 行在工部

    官署名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中所置北京行在六部之一。参见“行在六部”。

  • 纸工中士

    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冬官府司卉下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下设纸工下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
  • 南塘邸税库令丞

    官名。梁陈少府卿所属机构有南塘邸税库,置令及丞为正副主官。

  • 总稽核处

    北洋政府总统府的稽核机构。袁世凯任总统时,于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设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