礼官博士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六品中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见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六品中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见。
满语官名。武职。汉译为“总兵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无具体职掌,常奉命巡察州、镇等地方行政机构。见《魏书·张彝传》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天官府御正中大夫司服上士佐官,员二人,正二命。
官名。战国楚置。曾侯乙墓出土竹简文字中有此官名。
宋代三司内部机构,为度支八案之一。掌京朝幕职官俸料、祠祭礼物、诸州驿料。
爵名。东汉置。凡封邑位于都乡(靠近城郊之乡)者,称都乡侯,位次于县侯,晋朝、南朝宋亦置,后多无封地。爵名,东汉置,有封地。都乡侯为乡侯的一种,封地在野者称乡侯,封地在城郊或靠近城郊的称都乡侯。位在县侯
官文书名。南宋四川安抚制置司拥有军事重权,兼处置铨量、差注、类试等事,其颁发札子,称帅札。其他安抚制置司受命便宜行事,亦可颁发。
官制用语。宋朝对犯罪官员处分方式之一。即除去名籍,贬为平民。被除名者,同时附加其他处分,如勒停或送某州编管。官制用语,因病或犯罪除去官爵名籍者称除名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方技·华佗传》:“军吏梅平得病,除
官名。北周置,为散官。二命。散官名。北周置, 秩二命。
官署名。即“典属清吏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