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礼科都给事中

官名。明清礼科之主官。掌科事。明洪武二十四年(1391)设一人,秩正八品。建文 (1399—1402)中改为正七品。清顺治十八年(1661)设满、汉各一人。康熙四年(1665)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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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助译者

    西夏译经者称号。直译相佑助译者。辅助主译者译经,分工负责记录、翻译、核定译文、润色词句。在西夏译经图中十六人分列主译者左右,其中八名僧人有姓名题款,四人为党项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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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官名。西晋置。掌入居塞内的五部匈奴事务,下设左部、右部、南部、北部、中部都尉,分治各部。《晋书·刘元海载记》: “杨骏辅政,以元海为建威将军、五部大都督,封汉光乡侯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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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官署名。清末民政部警政司所属四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罪犯搜索、逮捕、解送、罪证搜索检查,稽核违警罪处分事。置员外郎一人主持科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