稻仓中士、下士
官名。北周地官府司仓中大夫所属有稻仓中士,正二命;稻仓下士,正一命。掌稻的收藏。《周礼》无此官。
官名。北周地官府司仓中大夫所属有稻仓中士,正二命;稻仓下士,正一命。掌稻的收藏。《周礼》无此官。
①相传为殷、周辅政大臣、百官之长。《尚书·伊训》: “百官总己以听冢宰。”《礼记·檀弓下》:“古者天子崩,王世子听于冢宰三年。”春秋战国泛指执掌国政的大臣。后世亦用以称宰相。唐朝中后期,皇帝初崩,新君
见“国信所”。
官名。宋初置,为开封尹副贰。后设开封少尹二人,若遇他官领尹事,则改少尹为判官。英宗治平三年(1066),命判官一人领使院事,民间俗称之为“南司”,掌审察文移簿籍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定
官名。三国魏置,为分曹侍御史之一,掌考课。晋沿置,为分曹御史之一。
明代五军都督府的属卫。旧为都镇抚司,总领禁卫,先属中书省,后改隶大都督府,设都镇抚(从四品)、副镇抚(从五品)、知事(从八品)。旋又改为宿卫镇抚司,设宿卫镇抚、宿卫知事。洪武三年(公元1370年)改为
官名。秦、西汉为尚书令副贰,秩六百石。东汉为尚书台次官,职权益重,若公为之,增秩至二千石。职掌拆阅封缄章奏文书,参议政事,谏诤驳仪,监察百官。令不在,则代理其职。献帝建安四年 (后99) 分置左、右。
官名。金、元皆置,为文散官四十二阶第六阶。金正二品下。元正一品,宣授。
官名。西晋惠帝置,与左、右、前卫率各领一军,宿卫东宫,亦任征伐,地位颇重,五品。东晋初废,孝武帝太元 (376—396) 年间复置。南朝宋废。东宫武官名。见“太子左卫率”。
太平天国勋阶制度。定鼎天京(今江苏南京)后,特定功过条例: 凡起自金田(今广西桂平县北)与祝天王万寿者称“功勋加一等”; 凡自金田起义后投军从征至永安(今广西蒙山)者,称“功勋”: 凡在扬州攻三汊河者
①官职等级制度。西魏废帝元钦三年(554)置,北周沿之。《周书·文帝纪下》:“三年春正月,始作九命之典,以叙内外官爵。以第一品为九命,第九品为一命。”自正九命、九命至一命,共分十八个等级。隋文帝开皇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