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“祗候高班内品”。
官名,金朝置。正六品,景州刺史兼领,掌河仓漕运之事。其佐官有提举一员,正六品。勾当官,从八品,掌催都起运纲船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》。
官府文书名。凡颁降御笔或圣旨,直接交付有关官府执行,称“中旨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管理西道铸冶事务。源贺长子源延曾赐此官。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即任用官员之方法。指不拘流品,越等破格任用贤才之例。凡经博学宏词、经济特科、考廉方正等特科选拔,以及会推、保举荐擢之人才,均属此例。
清朝总督尊称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于长才类科目。大足元年(公元701年)诏举,崔翘等二人及第。
官名。清末修订法律馆长官。光绪二十八年(1902)置。二至三人,二、三品不等,特简,兼任。掌督饬法律馆参酌中外成法,修订旧律,编纂新律。
官名。尚书省虞曹长官通称。亦称虞曹郎中,资深勤能者可转侍郎。三国魏始置,六品。西晋沿置,东晋康帝、穆帝后省。南朝梁、陈复置,梁郎中五班,侍郎六班; 陈皆四品、六百石。北魏置,初隶虞曹尚书,孝文帝改制后
官名。北齐置,隶长秋寺中宫仆署。官名。北齐置,属中宫仆署,见“中宫仆署令丞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