管粮同知
官名。亦称监兑同知。清朝督理漕粮的官员。隶于总漕。初以府推官监兑漕粮。康熙六年(1667)改委各府同知六人,秩正五品。稽查米色之美恶,兑运之迟速,並查禁包揽、搀和、需索、滋事等弊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裁。
官名。清朝设此官。清初以推官监兑漕粮,康熙六年裁简推官后,改由各府同知兼管,负责检查米色好坏、兑运快慢、查禁包揽搀和需索滋事等。《清史稿·职官三·府》“知府一人,同知、通判无定员……同知、通判分掌粮盐督捕。”见《历代职官表·漕运各官》。
官名。亦称监兑同知。清朝督理漕粮的官员。隶于总漕。初以府推官监兑漕粮。康熙六年(1667)改委各府同知六人,秩正五品。稽查米色之美恶,兑运之迟速,並查禁包揽、搀和、需索、滋事等弊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裁。
官名。清朝设此官。清初以推官监兑漕粮,康熙六年裁简推官后,改由各府同知兼管,负责检查米色好坏、兑运快慢、查禁包揽搀和需索滋事等。《清史稿·职官三·府》“知府一人,同知、通判无定员……同知、通判分掌粮盐督捕。”见《历代职官表·漕运各官》。
官署名。元世祖至元二十四年(1287)由组练人匠提举司改立,掌织造撒答刺欺人匠。隶工部。秩正五品。置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
杂任职名。唐置。《唐六典》作奉辇,属尚辇局,掌奉供御舆辇,员额十五人。
官名。东汉置,主伊吾卢屯田。明帝永平中留兵屯伊吾卢城,置宜禾都尉屯田。后时废时罢。至顺帝永建六年(131)复令开设屯田,置伊吾司马一人。官名,东汉置,掌伊吾卢屯田。明帝永平十六年,留兵屯伊吾卢城,置宜
清代顺天府分管所属州县的机构。四厅各设同知,分辖若干州县,西路厅同知署在芦沟桥,辖涿州及大兴、宛平、良乡、房山四县;东路厅同知署在通州新城内,辖通州、蓟州及三河、武清、宝坻、宁河、香河五县;南路厅同知
即“别兵郎”。
官署名。北魏置。掌皇帝出猎事务,多以他官兼领曹务。《魏书·罗结传》: “(罗伊利)除内行长,以沉密小心、恭勤不怠领御食、羽猎诸曹事。”
官署名。全称“开封府界提点司”。北宋真宗景德二年(1005)置,掌提辖开封府所属诸县刑狱、兵民,肃清贼盗,兼管仓场库务及沟洫河道之事。设提点、同提点,以朝官以上充任。属吏有勾押官一人,典七人。神宗元丰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掌铸造钱币。世宗大定二十年(1180)由代州钱监改名。设钱监、副监、丞各一员,以州节度同知、观察判官兼领其事。
官名。战国楚置。见《鄂君启节铭》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夏官府吏部中大夫属官,正三命。下设司录中士以佐之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