红粉衙
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,主制造火药。
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,主制造火药。
省称“可”。谓皇帝允准上奏之事。
官名。见“会同馆”。
官名。参见“纂修”。官名。清始置于国史馆,员额满四人,以内阁侍读学士、侍读中书及部属、科道等官派充;汉六人,以翰林院侍读学士以下各官派充,总掌国史编纂之事。北洋政府时期于国史馆、礼制馆、修订法律馆均置
官场用语。指官府僚佐中地位最高者。常指长史,如分置左、右,则以左长史居首。
即副职,正官的佐属,犹今之“第二把”,掌佐正职官员行职事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明帝纪》:“进同谋略,退为副佐。”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天官府司会中大夫属官,正三命。《周书·颜之仪传》:“世宗以(之仪)为麟趾学士,稍迁司书上士”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废。官名。《周礼》天官之属有司书上士二人,中士四人,所掌与司会略同
官署名。明洪武四年(1371)置,初隶王相府。十三年罢王相府,改隶王府长史司。设典宝正一人,正八品,副一人,从八品。掌诸王宝符牌。
官名。又称“武备院兼管事务大臣”。清朝内务府武备院之主管官。乾隆十四年(1749)设,由皇帝特简,无定员。总掌制造、收贮御用军械、装备及宫中陈设器物诸事。
春秋时期臣子对别国自称其国君夫人的谦辞。《论语·季氏》: “邦君之妻”,“邦人称之曰君夫人,称诸异邦曰寡小君。”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掌仪司主官。额设二人。掌司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