组织训练司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九年(公元1940年)设置,属社会部。其主要工作在于执行《非常时期人民团体组织法》,即管理各种人民团体,如农会、工会、商会、渔会、教育会及自由职业团体等“职业团体”,和其他人民团体,如文化团体、学术团体等。以司长为主官,下设科长、科员分理本司事务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九年(公元1940年)设置,属社会部。其主要工作在于执行《非常时期人民团体组织法》,即管理各种人民团体,如农会、工会、商会、渔会、教育会及自由职业团体等“职业团体”,和其他人民团体,如文化团体、学术团体等。以司长为主官,下设科长、科员分理本司事务。
指郡守、郡尉和县令、县长。郡守、郡尉官俸二千石,县令、县长称为“长吏”。《汉书·武帝纪》:“二千石官长纪纲人伦。”注:“师古曰:谓郡之守尉,县之令长。”参看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郡县》。
官名。见“审官院”。
官署合称。隋朝置,隶陇右牧,每牧置大都督、尉各一员,帅都督二员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夏官府驾部中大夫属官,员一人,掌牡马的饲养,下设典牡中士以佐其职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名。东汉末曹操始置,亦称乘黄厩令。魏、晋因置,七品,隶太仆。职掌皇帝乘舆及御厩诸马。东晋或省。南朝复置,隶太常,掌按皇帝出行的不同规模、用途,保管供给各类车辆。梁为流外官。北齐为乘黄署长官,隶太仆寺
五官所属官吏的总称。《礼记·曲礼下》: “天子之五官,曰司徒、司马、司空、司士、司寇,典司五众。”注:“众,谓群臣也。”
官名。正副各一人,为大清银行正副主官。见“大清银行”。
县门下吏名。汉置,掌阎下文书,见《隶续》一九《尉氏令郑季宣碑阴》.又《隶释》九《繁阳令杨君碑阴》有门下佐一人,列于门下吏之下,小吏之上,当即门下书佐之职。晋代亦有县门下书佐,见《晋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以京官充任,为馆阁职事之一,掌校勘书籍,通常不许带职补外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罢。哲宗元祐(1086—1093)中复置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夏官府右武伯中大夫右旅贲率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