翰林院典籍
官名。明制于翰林院中设典籍二人,从八品,掌本院章奏、文移之事,并管理本院图书;有侍书二人,正九品,协助典籍办理事务。
官名。明制于翰林院中设典籍二人,从八品,掌本院章奏、文移之事,并管理本院图书;有侍书二人,正九品,协助典籍办理事务。
官名。即甄官令。官名。即甄官丞。
官名。即钩盾令。
官名。即“内园使”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属翼王府,员额八十人,官阶为职同总制。参见“典彩”。
官名,三国蜀置,掌选举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邓芝传》:“(芝)子良,袭爵,景耀中为尚书左选郎。”
官名。简称职方司员外郎。明清兵部职方清吏司之副长官。佐郎中掌司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,改职方部员外郎设,一人。洪熙元年(1425)南京兵部职方司亦设一人,皆从五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,
官名。隋朝置,为太子典书坊长官,员二人,正四品。唐高宗龙朔二年 (662) 改典书坊为右春坊,右庶子为右中护。咸亨元年 (670) 复旧。睿宗景云二年 (711) 再改典书坊为右春坊,以其比中书令,置
春秋时齐国所设治水官府的官吏。《管子·度地》: “管子对曰:‘请除王害之说,以水为始。请置水官,令习水者为吏、大夫、大夫佐各一人”; “后常令水官吏与都匠因三老、里有司、伍长察行之。’”
官署等级。隋朝、唐朝寺、监所统辖官署分三级,最高一级通称上署。隋朝有公车、郊社、太庙、太祝、平准、太乐、骅骝、武库、典客、钩盾、左藏、太仓、左尚方、右尚方、司染、典农、京市、太官、鼓吹等署,长官为令,
官署名。清朝刑部所属机构。顺治二年(1645)始设。特简王大臣为总裁,以各部院通习法律者十八人为提调、纂修等官。乾隆七年(1742)改隶刑部。设总裁无定员,以刑部尚书、侍郎兼充,提调官一人,纂修官四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