腹里印历管勾
官名。元置,属太史院,秩从九品,员额一人。掌中书省直辖地区印制历书之事。
官名。元置,属太史院,秩从九品,员额一人。掌中书省直辖地区印制历书之事。
清朝官缺补授方法之一。指官缺不入月选,由本衙门主官调补授官之例。在京司官、小京官、笔帖式、在外道府以下皆有调缺。凡调补,皆由本衙门主官将此处之实任官,经具题请旨改作彼处同品级之官。
官名。清末总理衙门章京之一种。同治元年 (1862) 置。满、汉各一人,由总理衙门章京内选派。协助总办章京办理各项事务,并在总办章京离职期间代行其职。光绪二十七年 (1901) 撤。
将官名,金朝置。为军中主将或主帅,掌领兵征伐。威略总管,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官名。五代后梁置,掌兵器库藏之事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,属太乐令。位流外三品蕴位。掌太乐演奏所需的诸种器物。
官名。即太子家令寺丞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时期, 外蒙古相当于省区,设库乌科唐镇抚使公署审判处于库伦,管辖审判处辖区内的审判事务,相当于高等审判厅。使署审判处以镇抚使监督司法行政。审判处所掌审判事项如下:一、不服乌、科、唐、恰
村自治组织的议决机关。北洋政府时期,云南省于民国十三年(公元1924年)七月公布《村自治条例》,开始实行村自治。村自治的议决机关为村议会,由议员组成,其名额依户口多寡而定,一百户以下的五人,一百户以上
即“镇守海口屯储亲军都指挥使司”。
宋朝士名。徽宗政和八年 (1118) 置,以赐在学选人,正八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