草场使
官名。金朝于各草场置使,掌储积受给之事。其属有攒典,掌收支文历。场子,掌积垛、出纳、看守、巡护之事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》。
官名。金置于诸京及外府、节镇等处,掌储积受给之事。佐官有副使;所属有攒典二人;场子,掌积垛、出纳、看守、巡护之事,岁收五万贯以上设四人。中都、南京及归德、河南、京兆、凤翔诸府依此编制设置;西京省副使,余京及节镇设使或副使一人;防刺州则置都监一人。
官名。金朝于各草场置使,掌储积受给之事。其属有攒典,掌收支文历。场子,掌积垛、出纳、看守、巡护之事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》。
官名。金置于诸京及外府、节镇等处,掌储积受给之事。佐官有副使;所属有攒典二人;场子,掌积垛、出纳、看守、巡护之事,岁收五万贯以上设四人。中都、南京及归德、河南、京兆、凤翔诸府依此编制设置;西京省副使,余京及节镇设使或副使一人;防刺州则置都监一人。
太平天国朝上职官之统称。永安建制始设,各有专职,且分工极细。名称以职守不同各异。如负责后勤供应者,有“总圣库”,主接受各军官搜得之金银财宝,职同将军;“总圣粮”,主收发粮食,职同检点;“总油盐”主收发
汉代官员任用限制之一。《汉书·彭宣传》说:“诸侯国人,不得宿卫,将军不得典兵马处大位。”
宋朝县令、司录参军、录事参军合称。宋初选人第五阶至第六阶本官阶的通称。崇宁二年(公元1103年)分别改称通仕郎与登仕郎。
见“牌符”。
朝廷对官员的一种恩典。即授予已故官员或现职官员的已故直系亲属如曾祖父母、祖父母、父母、妻室的荣誉职衔。始于晋朝,历代沿之。参见“封赠”。
①官名。三国魏置于诸郡,掌均水渔税。《三国志·杜恕传》裴松之注引《魏略》: “预勅督邮、平水,不得令属官遣人探候,修设曲敬。”②官署名。南朝梁置。参见“平水令”。官名,三国魏置,为郡府属吏,掌平水均渔
郡分职吏名。汉代置,见《隶释》三《白石神君碑》;又有供曹掾、史,祠仁德掾、史,分别见《隶释》二《华山亭碑》与《隶释》三三《无极山碑》;均为郡国境内祭祀名山大川或先圣先贤庙所专设的掾、史,其职事与时曹相
官署名。渤海国左六司之一,置卿一人,有郎中、员外。
官名。宋朝吏部侍郎右选置,参掌本选之事。参见“侍郎右选”。
官名。隋朝尚书省置,设八员,从八品上,协助尚书左、右丞监督六部诸司政务; 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置都司郎各一员,为左、右丞副贰,掌都事之职,仍置都事,升正八品,位都司郎下,分隶六尚书。唐朝左、右丞分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