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贪官,贪污受贿的官员。《后汉书·桓帝纪》:“赃吏子孙,不得察举。”
即鸿都门学校的学生,该校学生,皆有一技之长。《后汉书·孝灵帝纪》:“始置鸿都门学生。”注:“鸿都,门名也,于内置学。时其中诸生,皆敕州、郡、三公举召能为尺牍辞赋及工书鸟篆者相课试,至千人焉。”
阶官名。金、元教坊阶官。金二十五阶之第二十一阶,秩从八品下。元十五阶第十一阶,从七品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教坊官,自从四品起,以下分为二十五阶。从八品下,称和乐郎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,参看“教坊”
即“西北路招讨使司”。
官名。见“核实司”。
官署名。① 清朝理藩院所属之机构。康熙三十三年(1694)设。为安置来京俄商及传教士、留学生之所,附设教堂。设馆监督一人。由理藩院司员内佥派,并拣领催轮班至馆照料。专设馆夫二人守门。②清朝“俄罗斯文馆
官署名。明洪武三年(1370)置,隶亲军都尉府。四年定秩正五品,设大使一人,副使二人。掌卤簿仪仗,典校尉。十五年改置锦衣卫。
官名。南朝宋于校猎时临时设置,掌督摄纠司,多由诸曹令史兼任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后期增设之朝上职官。天历庚申十年(1860)始设,职务未详。低于*掌率,高于*尽管。又曾置“京畿统管”,专治天京内政事。官名。太平天国后期设置,庚申十年(公元1860年)李春发曾以忠诚二
满语官名。清入关前所设之职官。又称“都堂”。设于明万历四十三年 (1615),共十人。“扎尔固齐”,满语意为“理事官”、“断事官”,故又称“理事十大臣”。与“理事听讼大臣”五人共同佐理国政,凡诉讼之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