表奏议司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大理寺置,掌拘催详断案八房断议狱案,兼管旬月申奏。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大理寺置,掌拘催详断案八房断议狱案,兼管旬月申奏。
流外官名。唐制于太常寺汾祠署置二人,三皇五帝以前帝王、三皇、五帝、周文王、周武王、汉高祖、两京武成王庙各置二人,国子学置二人,均为流外九品,掌守庙之事。
即“行通政院”。
官名。晋代宗正有太医令史,掌皇室医药之事,东晋哀帝时省并太常,太医令史转属门下省。
官名。北魏末置。《北齐书·刘丰传》:“魏(孝庄帝)永安(528—530)初,(刘丰)除灵州镇城大都督。”参见“镇城都督”。
官名。隋朝始置,为太子右内率副贰,员一人,从四品上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降其品。唐朝为太子右内率府次官,员一人,从四品上。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名右奉裕卫副率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右内副率。北宋
官署名。清末宣统元年(1909)设于军谘处,三年改隶军谘府。掌水陆交通运输、电信、邮政等事宜。置厅长一人,辖第一、第二、第三等三科。
官署名。十六国后燕慕客熙光始元年(401) 置。《晋书·慕客熙载记》:“改北燕台为大单于台,置左、右辅,位次尚书。”其职掌参见“大单于”。
官名。宋朝都督、宣抚使、招讨使、镇抚使之属官,掌起草机密文书,多由本司长官奏辟。军事幕职名。宋置,为都督、宣抚使、招讨使、经略安抚使、总管、钤辖、宣谕使、镇抚使等所属,掌书写机密文书。
刑部及枢密院别称。宋枢密院的别称。亦称宥司。
即高爵。《汉书·贾谊传》:“今西边北边之郡,虽有长爵不轻得复。”颜师古注引张晏曰:“长爵,高爵也。”